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重伤害刑事诉讼一定会判刑吗判几年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重伤害刑事诉讼一定会判刑吗判几年的知识,包括只要是把对方打成了轻伤,就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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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侦一次会不起诉吗?还有可能会再来一次?还会被判刑吗?
答:有可能,但可能性较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公安局)提供必须的证据材料,也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的合法性做出说明。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会退侦呢?通常是在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认定不清或现存证据不足才会退侦。其实退侦的案件在多数情况下恰恰是检察机关要认认真真办的,在捕诉合一条件下,如果起诉不了,那当初也就不批捕了,既然捕了就想好好地诉!退侦无非是想做实证据办成铁案!至于有人说,检察机关第一次退侦是因为他手里案件太多忙不过来,退侦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嗯,这事我没法评论。
此外,如果出现二次退侦的情况,那就有可能确实不起诉了,因为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的退侦次数最高两次!两次补充侦查都达不到起诉标准的话,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从获自由!
女人强奸男人,会判强奸罪吗?
会。刑法明文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男未顺从该妇女意志,即违背妇女意志,并发生了性关系,符合强奸罪要素,因此判处该男7年有期徒刑。
只要是把对方打成了轻伤,就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依我之见:是否一定要追究‘’轻伤‘’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判实刑收监执行,还是双方‘’刑事和解‘’而‘’私了‘’而终结刑事诉讼?要看‘’具体案情‘’;如果一一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而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致其‘’轻伤‘’的,依法不负任何责任还要表彰奖励。
以下本人试从刑事法理和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管制。同时,无论是检察院提起公诉,还是受害人刑事自诉时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刑罚时还附带民事赔偿。
那么,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是否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否就一定要判刑坐牢呢?
二,这要看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A,‘’依法必须判刑坐牢的‘’一一一(l)行为人因经常随意殴打他人或扰乱社会秩序,而此次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虽然法律将‘’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与纯粹的轻伤作‘’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既然‘’择一重罪处理‘’,那么依法就只能对被告人作‘’寻衅滋事‘’定罪处罚,而不能错误的按轻伤罪处理,即使被告人对受害人作了民事赔偿也只能作为量刑时从轻处理的情节。对于‘’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其‘’轻伤‘’而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国家维护的老百姓和平安宁的生活秩序的犯罪必须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判实刑收监执行。
‘’尤其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一寻衅滋事犯罪就是打击的重点之一,该罪就是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也就更要防止办案机关有人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而将寻衅滋事犯罪中致人轻伤当着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而按轻伤案搞违法的刑事和解而判处被告人缓刑让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公民之间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的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时仍威胁受害人丶证人的,毁灭伪造证据的,自伤丶自残的,有再次犯罪的、累犯的,有能力赔偿受害人而拒不赔偿的。这一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具有严重‘’人身危险性‘’而无认罪丶悔罪表现的故意伤害(轻伤),依法仍必须以故意伤害定罪处实刑收监执行。
B,可以‘’放弃自诉丶不起诉或判缓刑的‘’一一(1),因家庭丶邻里纠纷引起的双方都有过错的互殴行为,双方都有伤,而其中一方经鉴定为‘’轻伤‘’,双方在有关社区组织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丶并全额赔偿了轻伤者的各项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轻伤案件为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作为自诉案件,根据‘’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就本案例所述"轻伤‘’如果受害人与行为人达成协议,受害人自动‘’放弃刑事自诉‘’而‘’私了‘’此案法律是许可。(2),因邻里纠纷互殴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经警方调查鉴定其中一方伤情为轻伤害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在检察机关主持下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并全部赔偿受害人各费用,得到受害人谅解并签署请求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的谅解书及请求,在移送法院及开庭时检察官可建议法庭减轻对被告人的判处并‘’适用缓刑‘’,而对于情节较轻的还可由检察机关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而终结该轻伤案的刑事诉讼。
三,如果受害人的‘’轻伤‘’是在实施不法侵害,被正当防卫行为致伤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了国家丶公共利益丶本人或他人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不法侵害而予以制止并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依法不负责任。结合本案例,如果所谓‘’受害人‘’正在实施法律禁止的不法侵害行为,比如偷盗丶抢劫丶寻衅滋事丶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不法侵害行为)公民,以及国家执法人员制止其不法侵害而致其轻伤的,所谓‘’受害人‘’是以身犯法,所受‘’轻伤‘’是咎由自取丶罪有应得,而故意伤害的他的公民和执法人员是正当防卫应予表彰奖励的行为。
一
提问者:以上本人所介绍的‘’轻伤‘’案件是判实刑收监执行,还是可以由受害人放弃自诉丶检察机关不起诉丶法院判缓刑,以及是被公民或执法人员制止‘’不法侵害‘’而‘’正当防卫‘’致其轻伤的?请你自己结合具体案件去分析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刑事案件如果涉案人员较多是不是得全部抓获才能判刑?
在各种各样不同的刑事案件中,既可能有单人作案,也可能有多人(两人及以上)共同作案,后者就是我们常说的共同犯罪。
那么,共同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是不是得全部到案之后才开庭审判呢?
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我举一个案例吧:去年底,我接受一个三人涉嫌共同抢劫并杀死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其中一个嫌疑人的辩护委托。案发时间是2011年,有两人当年被捕,2012年就开庭审理,一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人判无期徒刑。而我的当事人一直被通缉,于2020年才被捕到案,去年底开庭审判。就这样,最后被捕到案的一个同案犯与最先被捕到案的两个同案犯开庭审判的时间间隔了八年。如果要等到后一人到案才审判,前面两人岂不是要被羁押八年后才结案吗?这样操作绝对是违法违规的超期羁押(重刑犯不可能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会被追究责任的。
公安机关对共同犯罪案件侦破并抓获其中部分或所有犯罪嫌疑人之后,只要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论共同犯罪案件的嫌疑人是否全部到案,一般都会按照法定时限移送给检察机关审查;而检察机关经过全面审查程序与实体没有发现错漏问题后,也会在法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接到检察院的公诉材料与案卷后,就会安排主审及合议庭人员受理案件,并在法定时限内安排开庭审理,然后再做出判决。
所以说,刑事案件的上述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不会因为共同犯罪涉案人员没有全部到案而无限期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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