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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意思(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呢)

admin3个月前553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等。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时候是可以进行自动续期处理的。

一、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有: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

  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

  4.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有期限物权、不完全物权、主物权、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

二、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怎么处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处理是可以自动续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找法网提醒您,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据此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

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原因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原因有:

  1.因为使用期限届满而未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被依法收回,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3.土地灭失,作为权利客体的土地不存在,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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