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留守儿童监护人认定依据是什么法律,留守儿童监护人认定依据是什么政策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认定留守儿童监护人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该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哥哥姐姐;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愿意担任监护人,但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资格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十三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书面确定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