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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探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不给可不可以)

admin6天前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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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不给抚养费会自冻结吗
  2.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不给可不可以
  3. 新民法典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利吗?
  4.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只要抚养费怎么办?
  5. 不付抚养费的父母仍有探视权吗?
  6. 离婚后,父亲对孩子不闻不问,抚养费也不愿意给,你们还会让孩子跟着父亲姓吗?

不给抚养费会自冻结吗

会自冻结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法院判决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不执行或拒不履行,其银行账户将会被法院冻结,也就是所谓的“自冻结”。这是为了强制执行抚养费支付而设立的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自冻结只是一种措施,而非长久之计,只有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并履行支付义务,才能避免冻结的发生。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不给可不可以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相关知识: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内容有哪些(一)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

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二)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三)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四)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新民法典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利吗?

民法典中规定,关于探视权的确定如下:

夫妻离婚时,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只要抚养费怎么办?

感谢悟空邀请,来回答离婚后只要孩子抚养费却不给看孩子这个问题。我很气愤也很无语,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目光短浅,不计后果的父母呢?

父母离婚,孩子是最无辜的了,生在你家不是他意,大人离婚也更不可能是他的错,可他小小年纪却要因此承受很多,不完整的父母之爱,缺乏安全感,更可怜的是成为父母某一方的私有财产,作为打击和控制另一方的筹码。婚都离了,往日的恩怨俱已清零,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大事,所有的联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中心。说两个身边的例子,大家评论评论,怎样才是最好的办法?

两件事的主角都是我同事,我们是省类一级站,所以员工很多,A同事书香门第,技校站务专业,性格温柔,又正值青春,同学同事中都有追求者,不知她怎么看走了眼,嫁给了一个妈宝男,婆婆强势到上门打了女亲家一耳光,交恶如此,同事就离了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同事付抚养费。奇葩的事来了,当事人妈宝男云游四方,不足五岁的女儿留给奶奶照顾,那可恶的前婆婆就只要抚养费,不给同事看孩子,还灌输孩子她妈妈抛弃她不要她,小学时同事还在课间偷偷送些零食看看她,初中就生疏了,高中更不愿见面了,18年考上大学都没通知她妈妈,我同事一直未婚,骨肉分离的煎熬让她无比的沧桑,前婆婆虽然把孙女带大,培养上大学,但女孩性格内向,单亲家庭的痛会是她心中挥不去的阴影。奶奶这一生,有孙女陪伴,或许还有成就感,但一旦奶奶老去,丢下这不知爹疼娘爱的姑娘该多么的孤单?

B同事是个年轻的美女,身材好颜值高,具文艺气质还兼幽默细胞,自身条件好,也找到了好儿郎,一时间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非常的登对,可是好景不长,狗血剧临,男方出轨,同事义愤难平,净身出户离了婚,孩子也归男方抚养,也是奶奶照顾,同事给抚养费。但B同事的前婆婆非常明理,说你是她妈,随时可以来看她,还经常打电话沟通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因为家庭氛围宽松,小女孩心理健康,待人接物落落大方,后来B同事再婚,她便像个小蜜蜂,两个家两边酿蜜。爱孩子,就要让他得到更多的爱,孩子因为被爱,才具有爱的能力,才能享受爱回馈爱。

所以,只要你对孩子没有负面影响,你可以先礼后兵,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找长辈,朋友做工作,实在不行就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捍卫探视权。

不付抚养费的父母仍有探视权吗?

有探视权。

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扩展资料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3、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4、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离婚后,父亲对孩子不闻不问,抚养费也不愿意给,你们还会让孩子跟着父亲姓吗?

您就是给孩子把姓改了,将来他父亲年龄大了需要孩子抚养他,法律好是会支持的。

我觉得改姓没有实质意义,还不如起诉孩子他爸,要求支付孩子应有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爸有能力支付)。

您如果有能力,而且他爸又自身难保。我个人认为,就当他爸失踪了,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的当务之急是给孩子安静的学习环境,以及快乐的生长份围。您如果纠结一个垃圾似的孩子父亲,我觉得真的不值!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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