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问题,以及和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解释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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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企业破产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债权人可以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向未出资或者未全面出资的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是,该款在实际运用中却有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甚至架空破产制度之嫌。
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解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债权人可以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向未出资或者未全面出资的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是,该款在实际运用中却有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甚至架空破产制度之嫌。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企业通过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提供满足社会公众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产品服务,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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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法要试行的消息一出很多人高兴了,同时也有很多人在担忧这个问题!
高兴的人是因为有债务,希望实施后可以获得新生。
担忧的是是有债权,害怕实施后会影响债权的回收,带来损失!
实际情况是什么呢?
我们针对管方的解释做一些分析:
1,个人破产法先要解决自然人因为企业的负债问题.
这个问题在这几年创业热的推动下,的确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自然人因企业债务带来的经济压力,生活影响,可以把一个人直接推到深渊。从此无力翻身,这种情况大家身边都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
2,个人破产法其次解决的是自然人合理消费的负债,请注意——是合理消费,并不是所有消费!这里就涉及到一个认定标准的问题,但目前这标准并没有出台,所以不做说明白!
现在回到问题上来——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同样官方解释也做了相应说明白——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债务可依法合理免责!
这里有几个情况:
1,债务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然破产后就可以免责!
2,债务人用于合理消费的,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担保人自然免责。
3,债务人破产,但这笔债务没有免责,那担保人同样不能免责!
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同责!
生意破产了怎么过年
之所以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债务人,让债务人不至于背负一辈子债务,永无翻身之日,有机会重新过上正常生活;另一方面,破产制度也可以起到保护债权人的作用,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诉讼,要求债务人破产,清算其财产。
接下来孔方兄从五个方面介绍个人破产制度。
一、什么是个人破产?所谓个人破产,是指是指当个人资不抵债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
在西方,个人破产制度远早于企业破产制度。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较为完备的破产法律,而企业破产制度则诞生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个人破产制度和企业破产制度有逻辑上的承接关系——企业破产制度不过是个人破产概念外延的扩大,即从自然人扩大到法人。
目前,全球发达国家基本都有了个人破产制度,比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
二为什么需要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
对中国人来说,信仰的是“欠债完全,天经地义”“父债子还”这样的朴素概念。在以前的人情社会,这样的安排是没有问题的,毕竟这是维系社会信用成本最低的方法。但是,现在是市场经济、法制社会,古人的这一套已经完全不适应。
比如,要在现代社会创新创业,必然离不开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可能是和银行的,也可能是对民间借贷的,但现在这些借贷都要和个人无限担保联系在一起。试想,如果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创业失败就意味着这一辈子都要背负还不清的债务,那谁还敢去创新创业?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力就会被抑制。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创业者就知道,即便失败,大不了破产,过几年又是一条好汉,还可以重新做人。这样的安排,对整个社会稳定有帮助(不至于欠债自杀),对债务人家庭也是非常人性化的。
还有,现代社会消费金融已经非常普遍,买车买房甚至理发也可以透支(按揭、信用卡、花呗、现金贷等等),有少数人难眠会遇到突发的意外,导致这些债务无法还清。那么个人破产,也是对现代透支消费习惯的一种制度补充,是适应新形势的必要调整。
破产制度建立后,对债务人及其家庭来说,避免了被暴力讨债的风险,也会减少很多刑事案件。
三、个人破产制度是怎么执行的?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还没有看到法律条文,但综合国外的情况,其执行的方式是大同小异的,基本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提请破产。当真债务人或者债权人,都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要求债务人破产,法院会申请受理。法院会根据自己的调查来判决。
2,财产清算。法院一旦裁定破产,那就意味着债务人丧失了所有的财产所有权,比如你的iPhone(贵的手机),你比较值钱的家具,你的房子、汽车、古董等等,都会被债务人进行处理以清偿债务。
3,过渡期。过渡期各地不同,以香港为例,是4年左右。这期间,债务人的收入,只能留下生活必须的部分,其他都会被法院拿走去还债;这期间不能有什么高档消费,娱乐性消费,出租车估计都没法坐(只能公共交通)。
4,恢复自由。过渡期结束后,债务人的生活恢复正常,之前的所有欠账,彻底一笔勾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破产过的人,你的信用记录会明确记录在案,在找工作、重新创业方面,其实会受到很多“歧视”的。
四、个人破产制度,欠钱的人可以不还钱了吗?很多债权人可能会担心,个人破产制度一旦实施,那欠钱的人是不是可以名正言顺不还钱了?甚至有些人,是不是会提前转移财产,然后申请破产,恶意逃废债?
这一点其实不用太过虑。正如前文所介绍的那样,破产不是法官的锤子敲下去,债务人就可以放飞自我了。法院会严格去审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比如银行流水,比如名下房产登记的情况,股票账户等等,除非用非常高明的造假手段,否则债务人是很难避开法院的法眼的。另外,破产还有个过渡期,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债务人这期间都要接受严格的监督,那种清苦的生活,也未必是所有人都能承受的。
即便有人很聪明,能够逃废债,但是对于债务人来说,如果看到债权人又很快重新过上了舒适的生活,那么完全可以再次起诉甚至报警,一旦债务人逃废债坐实,那就不是过清苦的日子了,而是变成刑事问题,要坐牢的。只要惩罚足够严厉到位,债务人是不敢轻易以身试法的。
五、案例:香港影星钟镇涛破产案钟镇涛曾在2002年申请破产,不得不从千万豪宅搬入廉价公寓,后用四年时间还清欠款。破产期间钟镇涛赚来的收入都要上交香港破产管理署,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将其余收入用于还债。
钟镇涛在生活上受到的限制包括:每月的置衣和剪发费用为500至800港币、饮食2000至3000港币、住宿4000至8000港币、每天交通费为20至30港币等等。
2006年10月,法院批准钟镇涛解除破产后,钟镇涛在接受采访时略带伤感地说:“这4年来,我在香港的房子是租的,拍戏时,制作单位没有开车接我,我就搭地铁。逛百货公司时,只能看不能买,因为我是破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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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词:倒闭,停业,
破,普通话读音为pò。“破”字,《说文解字》解释为“石碎也。从石皮声”。“破”字基本含义为碎,不完整,如:破旧;引申含义为分裂,如:破裂。
在现代汉语中,“破”还有超出的含义,如:破格。
破,形声字。最早见于小篆。石表意,表示石碎;皮(pí)表声,皮本指剥取兽皮,使皮和肉分离,破也有分离意。本义是石碎。泛指破碎。后逐渐演变为楷书体及简化版的“破”字。
企业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与服务等经济活动的营利性组织,企业通过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提供满足社会公众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产品服务,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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