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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帮忙还钱犯法吗(合法吗)

admin4周前71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别人帮忙还钱犯法吗的问题,以及和讨债公司帮人讨债,合法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老赖不还钱,担保人被拘留还清欠款,这合理吗

老赖不还钱,担保人被拘留后还清欠款,非常合理呀,谁叫你给老赖担保的?

担保人可能觉得自己有些冤,自己又没借钱,只不过是帮朋友忙签个字的事儿,为什么要承担责任?那我只能说你被朋友坑了而且还是法盲,下回一是要学法,二是要认人!先说说什么是担保:

按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给别人做了担保人,符合一定条件时就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替别人还款!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来讲,生活中比较见的是连带担保,当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如果也不还钱,债权人通常会把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诉到法院,法院会判决债权人和担保人连带还款。还不还款,就到执行阶段了,就是出现可能被拘留的情况了。

在执行阶段法院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或者同时执行。一般法院对担保人和债务人能找到谁的财产就执行谁的财产,方便执行谁就执行谁,如果债务人跑了,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财产而担保人能执行,当然可以执行担保人。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也是很常见的。这个没什么可说的,谁叫你当初愿意给别人做担保呢?

当然,担保人毕竟不是债务人,当担保人还款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以找债务人追偿,但那是债务人担保人内部的事儿了。很多人会出于帮朋友忙等原因稀里糊涂地签字帮人做担保,内心想着应该没什么事儿,真出了事又觉得自己冤。都是成年人了,应该知道让你签字不是开玩笑,担得起责任就签,担不起就别不好意思拒绝!

(本文由北京杨文战律师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没结婚让女孩还钱犯法吗

没结婚让女孩还钱不犯法。因为给女孩钱就是最终为了结婚给的,要不是为了最后能结婚,也不算女孩的父母,凭什么要给她钱。

既然最后没有结婚,那女孩就有义务还钱,因为最终目的没有达到,女孩就没有理由用男方给的钱,这个钱就应该还给男方,要钱是合理的,不犯法

担保人有责仼催促借款人还款吗如果出现不还款的情况,担保人可通过法律手段退出担保吗

帮忙还还可以,退出担保是不可能的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法院的限制令和解除令都有法定情形,解除也是有法可依的,但在不切实际的三年解决执行难这个运动式执法的背景下,所有法律对于无钱偿债的救济已基本失效,一棍子打死是运动式执法的结果,此时想解除已不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所能及,而是由法官的意愿来决定,因为法官在运动和三年这两个关键词的庇护下冠冕堂皇的绕开法律说糊话。

诚信建设是一个宏观大局,政府机关,公检法司,银行金融,工商企业,普通民众等,都是这个宏观大局中的一份子。政府机关的行为不规范起到了带头破坏作用,银行的不诚信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公检法司从无法可依到有法乱依,金融的流动性和互动性决定了其必然存在的风险性,但普通百姓参与的投融双方风险意识又极其不对等,当工商企业一旦资金运行受阻遭错,政府、金融、公检法司,普通民众,一大群落井下石本身就不知诚信为何物的都来了,信誓旦旦的拿着老赖、非法集资这些个大石头往下砸,活路都砸死了,哪儿来经济运行和偿债?且不知工商企业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所提供的税收和就业才是维持国家运转的血液。砸根、吸血,已成法院现阶段执行中的主要成果。想解除限制只能随法院而行,拔根、卖血。

讨债公司帮人讨债,合法吗

不合法,严重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今是法制社会,追讨债务需要采用恰当的方法,不然有理的事也会变得没理,弄不好还要吃官司,承担坐牢的风险。很多暴力讨债大部分系赌债、民间“高利贷”或货款纠纷等引发,讨债人员一般采用殴打、持械威胁或纠集多人威吓等暴力或胁迫手段,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如有这种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具体如下: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一种非法的“暴力”手段,会受到法律制裁。

社会上出现一种新型职业——“专业讨债人”。这类人大多是是社会闲散人员,经常采用一些跟踪、威胁、殴打等非法手段讨债。委托此类人员讨债是违法行为。

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型讨债过程中,如果采取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将被数罪并罚。

昨日晚,平安江汉”通过微博公布了该案的进展:江汉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目前,嫌疑人邹某(37岁,蔡甸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就此,移动公证敬告出借人,一定要依法主张债权,切莫从维权人变成施暴者,走向被告席。

催收在借款人家门口涂写“×欠债还钱”是否构成对其名誉权侵害

请问:‘’某欠债不还‘’是不是事实?

依我之见:如果不是‘’套路贷丶校园贷‘’所形成的违法犯罪之‘’债‘’,以及为赌博丶吸毒等法律不予承认的所谓债权债务(非法债务);如果书写人’’虚构‘’房他人欠款不还的事实而在他人房屋上书写‘’某欠债不还‘’的话,肯定侵权违法;如果房主人事实上的确‘’欠债不还毒‘’并经债权人多次催收有能力偿还而拒不还款的话,是债务人自己用行动在书写‘’老赖‘’的名声,书写某‘’欠款不还‘’的债权人合情丶合理丶合法。

那么,书写人虚构了他人欠款不还的事实了吗?如果没有虚构,就丝毫不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问题。

一,无论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还是《侵权责任法》均规定:当事人以故意或过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权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例中,如果被侵权人,比如房主根本就与侵权人素不相识丶毫无接触,没有任何民商事交往,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借款丶欠钱‘’的事实,而书写人主观明知或过失虚构房主‘’欠款借钱‘’的事实在房主房屋上书写‘’某欠债不还‘’,那么,书写人的书写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房主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格遭到了贬低和负面评价丶名誉权遭受到严重损害,那么,书写人的‘’虚构‘’欠债不还的书写行为必须为此承担民事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二,如果‘’某欠债不还‘’是事实一一无论是向银行丶企业丶个人‘’借钱‘’,还是正常合法的生意经营过程中‘’欠货欠款‘’是事实,债权人依合同和双方口头承诺的规定到期多次催要‘’欠款丶借款‘’,而债务人借顾逃债丶躲债丶转移财产……总之,债务人对于合法债务从开始就没有打算还的话。那么,本案例中的房主人,即债务人本身就在以自己‘’欠债不还‘’的行动所形成的‘’老赖‘’形象自己损害自己的名誉,还用得着别人来损害吗?请债务人拿出欠债还钱的实际行动来‘’自证清白‘’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催债公司是合法的吗

催收,特别是外访催收,一不小心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公司能拿得出来有政府部门批准的、工商注册和营业执照上印有(债务催收)这个来[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唯一和催债沾点边的就是《资产管理公司》,营业执照上也只是“债务提醒”,并没有催收的权利。可以告诉你们,那些爆你们通讯录的、和用虚拟号码整天电话轰炸的都是在违法。[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关于别人帮忙还钱犯法吗,讨债公司帮人讨债,合法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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