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怎么样把彩礼说成是一般赠与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怎么样把彩礼说成是一般赠与以及彩礼和赠与合同如何区分,彩礼如何返还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河北省辛集市领证前给彩礼还是是领证后给
- 彩礼钱是给父母的还是女方个人的
- 国家对于彩礼的最新规定
- 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赠予行为吗是的话你会怎么看待
- 男友转账几万怎么回复才能算赠与
- 彩礼返回去算陪嫁吗
- 彩礼和赠与合同如何区分,彩礼如何返还
河北省辛集市领证前给彩礼还是是领证后给
结婚一般情况下是先给彩礼。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钱是给父母的还是女方个人的
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至于给女方还是给女方父母法律上并没有严格进行规定。法律仅对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作出规定,具体包括: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国家对于彩礼的最新规定
《民法典》规定: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赠予行为吗是的话你会怎么看待
婚前赠与财产纠纷和感情纠葛息息相关,今年来,感情纠纷诉讼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感情、婚姻、财产仿佛呈“三角恋”之胶着状态,对严肃的法律提出了挑战。从最早的上海市闵行区的“夫妻忠实协议”案到法学专家讨论的“空床费协议”案,感情纠纷逐渐浮出水面,是让“法律止步于感情和卧室”,还是“感情没有了,起码在经济上还能得到一点保障”的分歧很大,法院就此陷入了法律道德化进退维谷的境地。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等,依据传统风俗,有时男方为迎娶女方,在婚前要给女方彩礼。但收了彩礼不一定与子偕老,当双方没能结婚或者最终离婚时,彩礼返还问题在双方家庭之间往往会引发激烈的矛盾。彩礼具有赠与的外观,但法律后果却与普通的赠与大相径庭。那么,如何判断特定财产究竟是普通的赠与还是彩礼呢?
婚外恋情中不能送“彩礼”依据传统风俗,给付彩礼的目的为意图将来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给付不能认定为彩礼。因此,在给付彩礼时,双方应当满足结婚的其他法定条件,例如双方均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疾病,以及双方均没有配偶等。人们常说的“婚外情”,双方不具备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婚外恋爱期间的财物给付不能认定为彩礼。此外,在婚外另有恋情的行为也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应当被法律禁止。因此,对于婚外恋爱期间的财物给付不能认定为彩礼要求返还。
彩礼的给付目的在于将来缔结婚姻关系,这一给付目的将彩礼与一般的赠与行为区别开来。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可能互赠礼物而不附加任何条件,并不以结婚为目的,则是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要求返还。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衣物、食品等必需品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价值较小,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购买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而非彩礼。
从我国审判实践和学理研究来看,对此类纠纷的定性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赠与说。此观点认为婚约完全是男女双方自愿确立的,一方明知自己没有给付彩礼的义务,而仍予主动给付,这是一种合法有效的赠与行为,另一方一旦接受了彩礼,所有权就发生转移,给付方不得以婚约解除为由将已经赠与的彩礼索回。早在195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法编字第9577号指示中已明确规定:“凡属赠与性质的聘礼,不问交付在婚姻法生效前或生效后,原则上均不许请求返还”二是不当得利说。此观点认为,在婚约确定期间,一方之所以主动给付另一方一定数的“彩礼”,是基于婚约这种特殊社会关系,而婚约这种社会关系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一方利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婚约来取得对方的钱物,显然缺乏法律根据,一旦婚约解除,收受方应该无条件地全部返还。对此《,民法通则》第92条已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三是附条件赠与说。此观点认为,婚约成立后男女互赠彩礼的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预想到今后婚姻成立而进行的一种赠与;这种赠与,既是确立男女双方婚约和恋爱关系的成立,又是为了将来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婚约,受赠人继续占有彩礼的法律根据己不存在,赠与人有权基于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受赠人则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从法律角度讲,赠送彩礼确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并非单纯以无偿转移财产权为目的,而是一种特殊赠与,即目的赠与,是为达到将来某种目的而为之给付,但给付后,给付目的不能按照给付意图实现时,受领给付即欠缺保有给付之利益的正当性,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实际上是“为证明婚约的成立并以将来应成立的婚姻为前提而敦厚其因亲属关系所发生的相互间的情谊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它具有普遍无偿赠与所不具有的特性。只是目的赠与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因而,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如《德国民法典》第1297条规定:“不得基于婚约诉请结婚”。《墨西哥民法典》第139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制作的公认的婚约,构成订婚”,第142条规定:“不能对婚约中不遵守约定的行为规定任何处罚措施。”在我国,订婚时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的财物,大多是受传统的聘娶婚的影响,有些甚至是迫于习俗的压力,希望通过给付一定的财物(有的地区直接将这一财物称为聘财)使对方接纳自己,增进感情,从而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因而,从本质上讲,订婚时赠与的彩礼实为目的赠与,所以,婚约一旦解除,缔结婚姻的目的丧失,当然应当返还赠与物。
参考文献:
[1]乔新生.夫妻忠实协议是否有效.法学家茶座第3辑[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107-111.
[2]林德华.彩礼返还纠纷应认定为附条件赠与[J].律师世界,1994(1):1.
[3]史尚宽.亲属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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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男友转账给您几万,您想要回复以表示这是一笔赠与,可以使用以下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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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回去算陪嫁吗
不同的答案有不同的观点1。认为彩礼被带回来不算嫁妆,因为彩礼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嫁妆是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2。则认为彩礼被带回来可以算嫁妆,因为彩礼属于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性质的赠予,女方父母可以自由处分,赠与女方作为嫁妆3。则认为一般情况下彩礼被女方带回来不算嫁妆,但另有约定除外4。则认为如果女方只是带回彩礼或者简单陪嫁几床被子或者电器,不算嫁妆。综上所述,彩礼被带回来是否算嫁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彩礼和赠与合同如何区分,彩礼如何返还
结婚彩礼与一般赠与有什么区别?(1)
从法律角度讲,赠送彩礼确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行为并非是无偿转移财产权,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赠与所附条件生效时才成就。彩礼赠与得以生效的附加条件,实际上就是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就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返还给赠与人。
(2)
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移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都无权收回赠与财物。
返还彩礼的条件(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条件,但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返还彩礼的标准(1)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
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OK,关于怎么样把彩礼说成是一般赠与和彩礼和赠与合同如何区分,彩礼如何返还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