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遗赠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遗赠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以及变更追加执行人若干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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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区别
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包含的范围不一样,继承人指的是法定继承人,是按照直系亲属关系旁系亲属关系把定的继承人,而受遗赠人是遗嘱人的指定继承人,与是否亲属关系无关,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亲属以外的人,受遗赠人的权力高于法定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变更追加执行人若干规定
变更追加执行人的若干规定包括以下这些:申请执行的公民死亡的,可以追加其受遗赠人、继承人等作为申请执行人;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作为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