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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故意伤害罪判刑多久(家暴故意伤害罪判刑案例)

admin3周前1009

再婚丈夫,妻子怀孕期间出轨

2011年初,刚刚经历了不幸婚姻的李梅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48岁的刘军。刘军也有过一段婚姻,同样的经历让他们的关系迅速升温。同年8月,李梅和刘军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过着恩爱的生活,婚后第二个月李梅怀了孩子。但是当李梅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她发现刘军以外还有别的女人,第三方怀孕了。感到内疚的刘军给李梅写了一封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联系第三方。如果她做不到这一点,她会把房子留给李梅和她的孩子。

屡遭家暴,绝望妻子跳楼受伤

在刘军的一再保证和真诚道歉下,李梅原谅了刘军,但李梅的心里总是有个坎儿。可惜李梅的孩子不小心流产了。

李梅和刘军的关系日益恶化。他们经常吵架,刘军甚至打了李梅。2013年3月的一天,喝醉的刘军回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殴打李梅,导致李梅绝望地从4楼自己家的窗户跳出,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

2014年3月,两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吵了一架。刘军打伤了李梅的头部、面部、腰部等身体部位,伤情构成9级伤残。这次,李梅选择了报警。刘军随后因故意伤害罪被捕。

丈夫获刑,妻子获精神赔偿费

去年年底,刘军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一年零三个月监禁。无奈之下,伤心欲绝的李梅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责令刘军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共计25万元。法院认为夫妻应该忠诚,互相尊重。被告人刘军在与原告人李梅结婚期间殴打李梅,使其受轻伤。在为原告出具的保证书中,她承认自己与其他女性有一个儿子,导致原被告关系破裂。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法院命令双方离婚。由于被告是错误的一方,原告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被告的过错程度和履行能力,法院判令刘军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反家暴文件出台,妇女有了维权利器

“近年来,在所有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诱因比例逐年上升。”该案审判长张海燕表示,为防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5年3月4日上午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份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文件。本案也是该文件公布后我省首例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件。该意见不仅推进了反家庭暴力的刑事司法,也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勇敢地说“不”提供了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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