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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内容

admin1周前815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内容,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况具体有哪些表现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离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子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孩子不想被探视,对孩子有不良影响,探视者对孩子有侵犯或犯罪倾向;参观对孩子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或者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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