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债权转让合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债权转让合法吗以及法院执行期间,债权转让合法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平安普惠转让债权合法吗
- 网贷平台里面的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 债权置换公司合法吗
-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把债权卖给讨债公司吗?
- 网贷公司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去法院起诉借款人,合法吗?
- 法院执行期间,债权转让合法吗?
- 公司财产剥离给股东是否合法
平安普惠转让债权合法吗
平安普惠转让债权合法,债务人来说谈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你仍是债务人,只不过你的债权人换了,你依然要还款。平安普惠欠款逾期保险公司的代偿,其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平安普惠将对您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成为您的债权人,取得了对您的追偿权。
您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将其代偿的金额还清,包括其中的本金、利息、罚息等,否则,您的个人征信报告中会有代偿的信息,影响您以后贷款和信用卡等事项的申请。
网贷平台里面的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网贷债权只要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那就是可以转让的,其转让行为合法。
合同法明确规定如下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是从权利,从权利只能随主权利一同转移,因此,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其二是限制性约定,即对转让规定了条件或期限等,在条件未满足或期限未届至时,不得转让。
例如,合同中规定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
债权置换公司合法吗
债权置换一般是合法的,真实的。债权置换一般涉及到两个债权转让,只要置换的债权不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原则上均可以置换。《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缉胆光感叱啡癸拾含浆律规定不得转让。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把债权卖给讨债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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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朋友欠钱不还,你可以把债权转让给别人。这个在法律上属于债权转让。至于受让人是讨债公司还是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要件,受让主体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我曾经经手过的一个案件,是A公司向夫妻俩小王和小李借款,并且出具了借条。之后该公司一直未向小王和小李偿还借款,夫妻两就与B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委托b公司的员工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邮寄给a公司,A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签收了该通知。b公司与a公司之间存在账务往来,B公司尚欠a公司货款,一直主张以该债权抵销货款。但a公司拒绝抵销,认为该债权转让并未得到其同意。后来b公司委托我起诉为公司,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来经一审判决,认可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a公司向b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二审也维持了一审原判。
所以法律上是支持债权转让的。但是你必须根据法律规定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最好是以书面通知邮寄的方式,并保留好相关通知书及邮单,为今后可能的诉讼保留好证据。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就不能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还是只能由原债权人享有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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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公司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去法院起诉借款人,合法吗?
你都说了网贷公司已经把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了,表示你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也就意味着题主现在的债主是催收公司了,你还觉得他不能起诉你吗?
催收公司确实不是好东西,但人家也是根据公司法成立的正规主体。就像腾讯公司搞了那么多游戏赚青少年的钱,被很多人认为不是好东西,但没人会认为腾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看这个问题时,我们还是要以法律的角度来对待。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债权债务是能够转移的,只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就转移债务来说,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会有效。比如,你欠了张三10万元,李四和你关系很好愿意接受你的债务,你们之间达成了协议,决定由李四替你还债。但你的债务仍然没有转移,因为没有经过张三的同意,你和李四得先去征求张三的意见。如果张三觉得李四比你靠谱多了、同意转移,那从张三点头开始你就不再欠他钱了,今后就变成李四欠张三10万元。但如果张三觉得李四比你还穷,不同意的话,哪怕你和李四两人商量的再好也没用,张三仍然可以要求你来还钱,你不还就上法院告你。
看清楚,上面讲的是债务的转移,下面来说债权的转移。债权的转移比债务转移简单多了,债权人只要通知一下债务人就可以了。重点是通知一下就行,不是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比如,这次是你借给张三10万元,你是债权人、张三是债务人。你的好朋友李四送了一辆奥迪车给你,你很开心,作为回礼,你把收回张三欠款的权利送给了李四。这样一来,张三就不再欠你的钱而是欠李四的钱了。而这一债权转让行为发生效力的关键是只要你通知、告知一下张三,和他说以后你不欠我钱了,等到期后把10万元还给李四。那不论张三同意与否,只要你和他说过了立马就生效。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网贷公司借钱给题主,题主是债务人、网贷公司是债权人。现在债权人网贷公司把债权转移给了第三方,也就是催债公司。这不需要经过作为债务人的题主同意,只要通知题主后网贷公司立马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由催收公司成为新的债权人,题主还是债务人。如果题主不还钱给新的债权人,也就是催收公司的话,那他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你咯。
当然,题主可以和法院说网贷公司转移债权时没有通知自己,所以债权转移不生效。没错,如果网贷公司没有给你发短信或者微信或者打电话告诉你债权转移了的话,题主的抗辩有效。但问题是这样做其实也没有多大意义,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网贷公司可以很容易地补一个通知手续就行了,甚至就当着法官的面口头告知你债权从现在开始转移给了催收公司,这样还剩了他的短信或电话费。催收公司只要重新去法院立案就行了,这下题主也就没有任何抗辩理由了。更可况从题主的表述来看,网贷公司大概率之前已经通知过题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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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期间,债权转让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在转让债权时应注意两点:1、应当有效通知被执行人该债权已转让;2、明确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财产剥离给股东是否合法
不合法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作了特别规定,公司与股东财产发生混同,并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性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于任何个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主要体现在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与公司的股东并无直接联系。基于这种法人人格独立性,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债权人也只得向公司主张债务,而不能起诉股东。
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很明显,股东向企业无偿提供资金,实质是无偿提供贷款服务,增值税当然需要视同销售。且慢,文件中无偿提供服务对于纳税主体有特别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企业股东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自然人,如果是企业无偿提供资金,当然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是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按照上文规定就不需要视同销售了!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是企业股东视同销售的价格如何确定?36号文同样对于视同销售价格情况做了规定:
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也是会有一定的资金流转的,那么企业的财物都只能是用作与公司的使用,公司的股东或者是任何的工作人员都是不可以随意的使用,否则不仅会侵犯到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会危害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使用人拒绝偿还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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