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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还可以分割财产吗(离婚了有必要再复婚么)

admin2个月前66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离婚以后还可以分割财产吗的问题,以及和离婚了有必要再复婚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离婚时财产不分,如果一方再婚,另一方还可以再提分割吗
  2. 离婚了有必要再复婚么
  3. 离婚一年还可以分财产吗有何法律依据
  4. 离婚超过一年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5. 离婚后净身出户,复婚以后财产还能一人一半吗
  6. 2021离婚财产债务分割最新标准
  7. 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

离婚时财产不分,如果一方再婚,另一方还可以再提分割吗

如果是离婚时约定财产不再分割,归对方所有,对方即使再婚,另一方也无权再要求分割。

约定归一方所有,不再分割,本质上就是一种对财产分配的处分方式,一旦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付诸实施,就是一种合法的合约,任何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都无权再反悔。

如果当时是先离婚,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双方协议解决。如果协议不成,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的,必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否则,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在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了,查明情况后也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

离婚了有必要再复婚么

离婚后的复婚要还是不要,关键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的是这个男人复婚是什么样的目的。

1.需要你

如果男人和你复婚是需要你,那你就要再三考虑了。

《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出轨了年轻貌美的高小凤。后来,高育良栽了,在他知道自己即将要走进监狱,离开家时回头对自己的发妻吴老师说了一句:“还是你好。”

高小凤是只小白兔只会寻求他的庇护,并不能和他承担生活的变故,命运的重击,他是知道的。

他还知道“老夫少妻”的组合本就安全系数不高,比起老夫老妻的相扶在遭遇大变故的时候,那个少妻同患难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他还知道日子久了,白米饭会变成白饭粒,红玫瑰会变成蚊子血;

他还知道自己都这一把年纪了,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能不能回来......

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发妻吴老师的好,想念发妻与他的“琴瑟和鸣”。

高育良这种情况就是一种“需要”,他感念自己已经老了,玩不动了,手中的权利即将失去,曾经的风光将不再有,

他开始渴望发妻吴老师给予的安稳。

我曾经写过一个我在医院看到的现象:男人生病住院照顾他的几乎都是他的老婆,可是女人生病住院照顾她的是她的孩子们。

很多男人在生活上就是个巨婴,需要女人照顾,对于他们来说,没有女人就没有家,准确的说没有家的温馨感。

男人需要女人在生活上对他的各种照顾,女人则不同,只要能赚钱的没有男人照样日子过的美滋滋。

网上一位研究性别优势的专家通过长期,大量的实验得出一个结论:男性适合冲锋,女性适合长征。

比起男人女人更坚韧。

我们可以看看,男人若是丧偶或者离异,没有几个能一个人独居坚持几年的。可是女人则不同,我就见过很多丧偶或者离异的女人独自把孩子抚养成人。

我认识的一个嫂子,年轻的时候,丈夫到处采野花,不管孩子不管家,嫂子一个人支撑着家,过的相当的辛苦。

中年的时候,男人迷上了一个野花,对嫂子拳打脚踢,把嫂子和孩子赶了出来,离婚后,嫂子带着孩子净身出户。

鬼知道日子怎么过的。嫂子凭着吃苦耐劳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孩子也争气考上了大学,嫂子还在外面买了一套二手小面积房子。

可是,就在孩子考上大学后,他的前夫得了脑溢血,好了后生活自理能力已经大不如前,原来娶进门的野花看到这种情况,

选择了卷铺盖走人。

嫂子的前夫就以想见孩子的名义死赖在嫂子的房子里面不走,天天给嫂子洗脑:复婚。

这种情况复婚的目的是男人需要一个能照顾他的女人,前妻是最合适的,因为已经没有女人能上当了。

前妻因为有孩子的牵挂所以可能性比较大一些。你看这样的男人鸡贼不鸡贼。

对于这种复婚的目的是需要的情况,我不建议复婚。

2.爱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不是没有,很多的夫妻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离婚后发觉自己爱的那个人原来就是对方,

所以,会选择复婚。

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复婚。

这里我普及一下爱和需要的不同。

爱是一种处处为你着想,愿意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为你谋福利的感情。你对于她来说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而需要仅仅是把你当成一种满足他利益的道具,他和你接触的出发点是自己的立场,自己的需要。

假如真的想复婚,要先问问自己的内心,你要保证自己是发自内心的“重新爱上了他”,然后再去修复关系,

重新开始,这样的复婚是可以复婚的。

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喜欢研究婚恋,两性关系,痛恨道德说教,喜欢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问题,如果喜欢欢迎关注我!

离婚一年还可以分财产吗有何法律依据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离婚时有没有关于这个问题进行说明?首先得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

一,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房子,房贷是你们夫妻共同偿还,那么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共同财产。一个人无法单独出售,你们的所有信息在房产中心是有备案的。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二,如果你们双方在离婚是有过相关协议那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了,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或者不动产交易中心。

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根据《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离婚超过一年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如果是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后净身出户,复婚以后财产还能一人一半吗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离婚时有没有关于这个问题进行说明?首先得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

一,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房子,房贷是你们夫妻共同偿还,那么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共同财产。一个人无法单独出售,你们的所有信息在房产中心是有备案的。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二,如果你们双方在离婚是有过相关协议那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了,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或者不动产交易中心。

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根据《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021离婚财产债务分割最新标准

1、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法院认为房产与配偶无关,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为自己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与配偶分割财产。

3、婚前购买的房产,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都和另一方没有关系。

4、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5、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房产所有一方私自将房子出售,另一方想处置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多年后,房产没分,一方可以卖吗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离婚时有没有关于这个问题进行说明?首先得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

一,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房子,房贷是你们夫妻共同偿还,那么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共同财产。一个人无法单独出售,你们的所有信息在房产中心是有备案的。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二,如果你们双方在离婚是有过相关协议那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了,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或者不动产交易中心。

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根据《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离婚以后还可以分割财产吗和离婚了有必要再复婚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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