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指的是商品房购买以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作为不动产证明,是其物权归属的书面证明材料,房屋经过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产权证就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转让。
一、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
二、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第一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第三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第四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第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第六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三、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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