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的问题,以及和领了结婚证,各自的钱是双方共有的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婚姻中夫妻中相互呵护是指什么意思?
- 夫妻一方有退休工资但不赡养对方该怎么办?
- 公婆老了,媳妇有赡养的义务吗?
- 性对爱情到底有多重要?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需要偿还吗?
- 领了结婚证,各自的钱是双方共有的吗?
- 男人让女人生孩子是义务吗?为什么?
婚姻中夫妻中相互呵护是指什么意思?
婚姻中夫妻中相互呵护是指什么意思?
就我个人的看法和见解,作出如下的应答。
工具原料
关心爱护
方法/步骤
1、做忠诚的人,我们应该首先对待婚姻足够忠诚,不做一些破坏婚姻的违反道德的事情。
2、做一个解决问题的人,如果对方遇到了苦难,我们不是提建议,而是亲自给予解决问题。
3、做一个懂得珍惜的人,对方为你做的任何事情,你都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和看待。
4、做一个细心的人,如果对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应该第一时间察觉,并且及时给予帮助。
5、做一个体贴的人,两个人在一起,一定要共同面对很多事情,包括家务事,都应该两个人承担。
夫妻一方有退休工资但不赡养对方该怎么办?
到了退休年龄,还将退休工资不赡养对方(没退休工资),这是什么人?难道不在一起生活吗?假如不在一起生活就离婚算了,各过各的,夫妻是一定要一起过的。没有退休工资也一样能过得好,一是靠本人努力还能够养活自己,二是有无子女,有子女的,该子女有赡养义务,三是本人若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子女等人赡养者可申请五保户,到县区养老院养老。
公婆老了,媳妇有赡养的义务吗?
一个女人嫁到夫家,常常跟丈夫的父母居住在一起。公婆对自己既无生育之恩也无养育之恩。那么,公婆年老失去劳动力时,作为儿媳是否需要赡养公婆呢?
1.有一种情况的儿媳是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的----从小被公婆收养后,由公婆抚养长大成人的儿媳。后来,老人为了“肥水不留外人田”,将此收养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由此,这种儿媳在法律上就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养女又是儿媳。法律规定:养女有赡养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2.一般从娘家嫁到婆家的儿媳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1)也就是说,一般从娘家嫁到婆家的儿媳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我国法律。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既然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不具有法律地位,就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2)赡养就是孝顺家里的老人,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所以社会上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3.我国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公婆。
(1)《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给老人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
现实生活中,儿子在外务工、在部队当兵、在偏远的地方工作,家里的公婆都是由儿媳妇在赡养,她们勤勤恳恳、毫无怨言。更难能可贵的是那些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还在赡养家里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这些人是值得尊敬的。性对爱情到底有多重要?
性是爱情的调和剂,稳定剂和促进剂!
性作为生理需要不能忽视,爱能够让性更加愉悦!只有性而没有爱,就变成了生理上的机械运动,人的性情当中,对于机械运动是反感和无法永远包容的,人们会转换不同的机械运动形式来调整自己。
也就是说,单一的性运动一旦处于疲乏的状态,人们会选择新的事物获取兴趣点。
频繁的更换性对象就是对这一机械运动的不满意或者追求完美的体现。而爱情会让性活动找到一种更加友好的体验方式,更容易在性爱活动中获得高潮!
爱情没有性行为,就无法满足来自身体的需要,是身体的需要呼唤爱给予和提供。当爱不能够提供性的时候,生理行为得不到满足,会错误的认为爱不愿意提供某方面的给予,因而爱就不够爱,或者爱得不深,这就是人们的抱怨!
因而,性和爱是相辅相成的,性是满足对方的心理和生理需要,有爱,就会让对方享受自己的身体!如果不让享受,生理需要得不到解决,就是不爱的表现。
爱,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奉献,如果对方不提供性,那么爱就不能够成立。
相反,爱中的给予,就是配合伴侣的心理需要,提供自己可以服务于伴侣的身体和语言的行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需要偿还吗?
我来回答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民法意义上的自然人,没有法律规定夫妻之间不能互相借款,相反,因为关系亲密,遇到难处时,夫妻之间互相拆借一下资金应急,非常常见,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就成立了借贷关系,按法律规定,需要偿还,借你老婆的钱,和借你二大爷借钱一样,不是因为她是你老婆,你就可以借钱不还。
第二,夫妻之间借钱的性质:如果夫妻之间本人有财产约定,或者一方借的钱本来就是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个借款,就是实打实的借款,借多少还多少;如果一方借的钱,是另一方所掌握的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把所借款项的一半,视为真实的借款金额,即判令借款一方偿还对方所借款项一半的钱;
第三,借了钱不还怎么办?你们夫妻间的事,最好还是好好商量解决吧,惊动法院伤和气,法院是解决问题的终极目的地,最好不要去。
本人在代理案件时,经常遇到夫妻之间互相借钱的情况,而且,都是男的跟女的借。离婚时,法院会在处理财产问题时一起处理。
我是婚姻家庭和家族财富管理律师,已经开通头要圈子,欢迎加入,共商家是。
入驻头条,感恩有您。
领了结婚证,各自的钱是双方共有的吗?
回复诚邀:领了结婚证各自的钱是双方共有的吗?恕我直言:理论上应该是既然已经成为合法夫妻,那婚后的双方所挣的每分钱,都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財产。
如有疑惑不解的问题,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部门,因为要想了解的仔细透彻,深刻領会其间的奥秘,只有请教有资质的人,才能让你走对下一步的路。
通常对于这类牵扯到夫妻存续期间各类微妙的敏感话题,只有通过正规的机构才能给到你最想要的满意答案。这里我粗略的给到你一点我所解读的话题,请作为参考一下也无妨。
其一:婚后无论任何财产,包括大到房屋以及小到家里置办的家电之类,总之这么说吧,但凡是婚后置办的物件都归属于为夫妻共同财产。
换言之:其二无非到公证处去双方约定婚后的财产各归其主,如有不测,各拿属于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即可生效!反之:那就是无可厚非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人让女人生孩子是义务吗?为什么?
生儿育女是人的本能,连小动物小虫子都知道要生育下一代呢。如果一个男人没有生育功能,他结婚后女人也生不了孩子那他就让女人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
关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领了结婚证,各自的钱是双方共有的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