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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流程
-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步骤
-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调解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遵循哪些程序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与肇事方和解该不该找律师?
- 交通事故纠纷法院调解流程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流程
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步骤
一、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步骤有哪些
1、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步骤有以下几步:
(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
(2)查勘,报案后,交警到场进行现场勘验、调查事故发生经过;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
(3)定损,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
(5)获取理赔,执行处罚并结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能理赔。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因为受害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1、报案,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签字理赔,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四)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五)法庭辩论终结
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六)调解
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调解
解答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双方自愿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遵循哪些程序
现实困惑
陈某驾驶其本人的轻型货车,沿省道由北往南行驶时,与从省道东侧进入并横过道路的骑自行车的张某侧面相撞,造成二人受伤、车辆损坏。张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要求陈某赔偿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但因差距实在太大,双方僵持不下。为此,双方均提出调解申请。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遵循哪些程序?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法律解读
交通事故的调解协议是在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证公平、公正。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与肇事方和解该不该找律师?
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与肇事方和解该不该找律师?
这个问题,很多朋友在考虑。
谈谈自己的看法,算是一点建议吧。
一、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其主要法律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对于赔偿的范围、项目、计算方法、计算标准都有很明确而详细的规定,遇到交通事故的朋友不妨研究一下这个文件,好自己心中有数。
例如: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根据一审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户口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户口的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的,每多一岁少计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不论年龄均按五年计算。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受害方损失的计算,首先要核定总的损失数额,然后先用交强险赔偿,肇事方有责的话最高赔偿12.2万元(其中医疗费分项最多1万,伤残死亡分项最多11万,财产损失最多2000元),肇事方无责的话最多赔偿1.21万(其中伤残死亡分项最多1.1万元,医药费最多1000元,财产损失最多100元)。
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剩余部分,按照交警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划分按比例赔偿。其中,全责赔偿100%,主责赔偿70%,同责赔偿50%,次责赔偿30%,无责不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比例增加10%。
以上是简单介绍,详细介绍请参看我以前的回答和相关主页文章。
二、和解还是诉讼?
交通事故和解(也就是调解)还是诉讼,要看具体案情和相关问题的意见是否一致。
一般来讲,小案子,简单案子,双方争议不大的案子,可以调解。
双方都是通情达理的,可以调解,如果有一方得理不饶人,或双方争议过大,调解不可能达成一致,建议诉讼解决。
三、请律师还是不请律师?
如果双方争议不大,都比较通情达理,当事人自己又有一定的处事经验,懂得一定的法律常识,建议自己协商处理就行了,请律师未必能有什么更好的结果。
如果自己对这方面基本不了解,双方又很难谈得拢,建议还是请个律师吧。
不过提醒一下朋友们,律师这个行业,其实和其他行业一样,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渣的,遇到好的律师当然受益匪浅,他会收费,但也会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遇到差的律师,吃里扒外,破财不说,对案子常常帮倒忙,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有的律师,见了面不是先分析案情,而是先要当事人掏包走所谓关系,那最好是悠着点。
以上回答,供参考。
交通事故纠纷法院调解流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法院调解程序如下:
1、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辩论后,法庭组织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调解;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听取的当事人的意见;
3、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以相应的数额;
4、确定履行期限,组织签订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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