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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情况(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admin3个月前5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并未失效,与修改后的婚姻法不冲突的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关系是否破裂为依据。要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婚姻的基础、婚后的关系、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和解的可能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和其他原因,不能引起性行为,难以治愈。

2.婚前缺乏理解,仓促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这使他们很难生活在一起。

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未能痊愈,或明知对方婚前患有精神疾病并与之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经长期治疗未能痊愈。

4.一方在婚姻登记中欺骗另一方或以欺诈手段欺骗《结婚证》。

5.双方都登记结婚后,他们就没有住在一起,也没有和解的可能。

6.包办或买卖婚姻,一方婚后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他们已经同居多年,但他们还没有真正建立夫妻关系。

7.如果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三年,且不可能和解,或者在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又分居一年,则夫妻双方将不履行彼此的义务。

8.如果一方通奸或与另一方非法同居,经教育后没有悔改的迹象,无辜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或有罪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和处罚,或者在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有罪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确实没有和解的可能。

9.一方重婚,而另一方提出离婚。

10.一方喜欢休闲,不喜欢工作,有赌博等不良习惯,未能履行家庭义务,经反复教育仍拒绝改变,使夫妻难以生活在一起。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监禁,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另一方当事人已提起离婚诉讼,且公告后下落不明的。

13.另一方不理解对方的虐待或遗弃,或者对方的亲属经教育后虐待或粗暴对待对方的亲属。

14.由于其他原因,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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