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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怎么办,如何应对(又判刑了怎么办)

admin3个月前73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监视居住怎么办,如何应对的一些知识点,和监视居住跑了,又判刑了怎么办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接到监视居住通知后家属家属应当做什么
  2. 被监视居住怎样取消
  3. 监视居住期满后还怎么办
  4. 监视居住跑了,又判刑了怎么办
  5. 监视居住期满不结案怎么办
  6. 开庭后未下判决监视居住到期怎么办
  7. 公安局主动监视居住一般严不严重

接到监视居住通知后家属家属应当做什么

接到监视居住通知后家属家属应配合公安机关对监视居住人不得离开居所。

通常情况下,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是在其住所执行,此时自然而然就会与其家人共同居住在一起。那么,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允不允许会见家人的情况。但要是其没有固定住所,此时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则往往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那么才能与其家人会见。

被监视居住怎样取消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监视居住期满后还怎么办

您好,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跑了,又判刑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是强制措施,并不是判决结果,只不过不用羁押在看守所,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要被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抓获后送往看守所羁押,案件要按程序向法院移送,由法院审理判决。

监视居住期满不结案怎么办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监视居住期满仍没有结案的话,那就要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变更其它强制措施。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办案单位要尽量在监视居住期满前结案。

开庭后未下判决监视居住到期怎么办

开庭后未下判决监视居住到期,未判决,继续监视居住,等待判决,如符合取候保审条件,可申请取候保审,如不符合,判决可能判刑,或缓刑,和假释

公安局主动监视居住一般严不严重

一般不严重。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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