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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管制拘役所(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

admin3个月前64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什么叫管制拘役所,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看守所是干什么的,和拘留所不一样吗?
  2. 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3. 刑警是管什么案子的
  4. 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
  5. 疫情之下的看守所是什么状态?

看守所是干什么的,和拘留所不一样吗?

看守所的功能和拘留所有很多本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看守所是国家专政机关,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条款,经过一定严格的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专政机关。

拘留所则是管理教育机关。是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预防犯罪,帮助改正错误的管理机关。

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最长37天。到期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三种方法对待关押人员。刑事拘留人必须使用戒具押送至看守所。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处罚权力;检察机关有相等的公安机关权力,一般嫌疑人都要被起诉,接受法院审判。

拘留所最长行政拘留时间20天。派出所和法院的司法行政拘留人员,在送往拘留所时,不准使用戒具(就是手铐之类)。也有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的:比如控告人不服公安机关处理,赔偿不满意或是又有新的罪证,在行政拘留期内,公安机关变更手续实行刑事拘留,转到看守所。大多拘留人员时间一到,回家“团圆”!

看守所的管理方式同拘留所完全不一样,有着天壤之别!

看守所真可谓:一进牢门心惊肉跳。当嫌疑人进入监门,必须在禁戒线外向执勤武警报告,得到同意才能进去。监墙内不得进入警戒区,不听劝阻和武警鸣枪示警仍不离开,武警有绝对权力开枪击毙。

嫌疑人被分配到“号室”。必须服从《看守所条例》的管理。同时,每个监室有“室长”管理内务,进入军事化管理,规矩很多。拘留所就松散多了。

看守所里面的羁押人,未决犯除会见律师外:不准打电话;不准会见家人;不得私藏现金等等。拘留所完全不一样。还有一区别:看守所吃饭,住宿自己不掏钱,“白吃白喝白住”;拘留所自己出钱消费,棒子“人影粥”,咸菜疙瘩得付费。自己没钱,家里不出,谁送去的谁付费,派出所和法院买单。

看守所是专政机关,拘留所是教育管理机关。各方面区别太大了。还有什么不同,留言评论!——何由之

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问:取保候审的条件?

答: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问:取保候审的执行部门?

答: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如何认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中的“社会危险性”?

答:认定“社会危险性”的主要考察因素有以下几点:

1、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①犯罪嫌疑人是否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②是否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拘留,因情节轻微被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后,又故意犯罪的

③是否曾经过失犯罪或者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过一次行政拘留处罚,又故意犯罪的

④是否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

2、是否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

3、是否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①是否隐瞒重要犯罪事实或拒不提供本人持有的重要证件的

②是否有同案犯在逃或其他待查证事实的

③是否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

4、是否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是否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即犯罪嫌疑人是否归案前或者归案后曾经自杀,或者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问:哪些情况不可以取保候审?

答:1、累犯或者有犯罪前科的;

2、曾在取保候审期间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行为的;

3、可能对被害人、证人、检举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进行侵害的;

4、流窜作案的;

5、住址、身份不明的,无法确定真实身份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继续犯罪的。

7、所犯罪行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8、曾违反取保候审期间规定的

9、存在第三点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其他情况

问:取保候审期间的注意事项?

答: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问:对保证人或保证金有哪些要求?

答: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2、关于保证人的要求: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保证金数额确定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没收保证金;

问: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没有同意是不是意味着没法先取保候审?

答:公安机关没有同意取保候审,还可以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或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如果案件有新的情况(如同案犯到案、取得被害人谅解)或者新的证据出现,也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问: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人已经没事”?

答: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案件已经结束,取保候审的原因除了上述的情节比较轻,还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等情况。取保候审的案件,公安机关仍旧会继续侦查或案件程序继续推进。

问:取保候审会不会留下案底?

答:案底一般是指违法犯罪记录,在未经法院有罪判决前,是不会存在案底的。

问: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传唤去问话是不是意味着要重新羁押或抓人?

答:不是的,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传唤大部分是为了了解案情和掌握被取保人的近态。如果逃避传唤,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取保候审而羁押。

最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桂雄律师提醒,能否取保候审是需要综合案件情况分析判断和法律分析论证,仅仅所谓托关系包搞定的往往存在被骗的可能。当然,取保候审后,也并非意味着“安全着陆”可以高枕无忧,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跟进处理。

刑警是管什么案子的

刑警队处理的案子,一般来说是刑事案件,打架的话可能涉及故意伤害。故意伤害导致对方轻伤的话三年以下。导致重伤的话三年到十年,导致死亡或者其他严重情况,恶劣情况十年以上到死刑。刑警队只是侦查阶段,还不能确定是否有罪,要看证据情况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刑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

当然有了,管制和拘役都属于我国《刑法》的主刑。判拘役和管制的犯罪人员均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但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

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疫情之下的看守所是什么状态?

我来分享一下真实的疫情期间的看守所。

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首先区分一个概念。犯罪嫌疑人与罪犯是两回事。

犯罪嫌疑人通俗的来说就是有犯罪嫌疑的人,有嫌疑并不代表就是已经违法犯罪了。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任何人都不能说某某人犯罪了。(除掉极少数的冤假错案)

罪犯是指经过查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犯罪的人。并且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有罪的人。(冤假错案除外)

看守所关押两部分人。

一类是犯罪嫌疑人,是指正在查证有无犯罪事实,等待法院判决的人。

一类是罪犯。看守所关押的罪犯是指特定的一类。主要有已经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或者犯罪后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人。

疫情期间,监狱、看守所既是最安全的地方,又是最危险的地方。因为监狱看守所的与世隔绝的特点。导致病毒不能轻易传染进去。但是同时,监狱看守所又是疫情时期人员最为密集的地方。一旦一人被传染,那就是灾难性的传播速度。最后管控不及时,那结果就是一个也跑不掉。

疫情期间,因为山东,江苏,湖北监狱内因干警感染新冠肺炎,导致上班后传染给了被关押罪犯。最后出现数百人被感染的情况。所以国家紧急采取措施。监狱以及看守所等监所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封闭隔离上班,杜绝疫情蔓延到监管场所。

首先就是在监狱上班的干警,以及工勤人员。严格落实逢人必检。落实隔离制度。意思就是上班前必须做核酸检测。上班前必须集中隔离。

对于被关押的人既是一种保护,又是一种约束。保护他们不会感染新冠病毒。但同时限制取消一切对外被关押人的活动。

比如,取消提审,取消会见,取消律师会见,取消开庭审理,取消收衣物等。而且高压态势导致被关押人心理压力骤然加大。

尤其是家住武汉,湖北的被关押人。不但担心自己,还要担心家人。

疫情之下的看守所,无论是被关押人还是被关押人家属,亦或是上班的干警,工勤人员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随着现在的疫情得到控制,全国除少部分中度,重度疫情风险等级的地区,绝大多数看守所已恢复到之前的状态。能够完全的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家属也可以电话联系看守所进行咨询。

疫情之下,不光是监所部门,一些人员密集场所都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后期的看守所,基本上可以完全的恢复到之前的正常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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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阅读。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什么叫管制拘役所和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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