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强行拆迁土地,遇到开发商强行征用农民土地该怎么维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开发商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吗
- 开发商提供不了三书一证一表,收房会被法院执行吗
- 开发商征用地荒芜三年,村民开荒种菜合法吗
- 有些开发商强占土地,应该怎么办
- 开发商购买了土地,十五年闲置不拆迁,居民想打官司要求拆迁,是否可行,法律规定能要到什么补偿
- 房屋坼迁国家赔偿还是开发商
- 遇到开发商强行征用农民土地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吗
开发商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吗?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开发商强拆行为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虽然开发商没有拆迁的权利,但是开发商经过授权以后是可以进行强拆的。这个要分情况讨论。
其一,是合法的司法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国有土地上强拆的前提条件有三:第一,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第二,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第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上述法条我们可以知道,在房屋征拆的过程中,如果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就房屋补偿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启动法律程序,又不搬迁的,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地的,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开发商经过政府授权的同时拿到了法院强拆的裁定,那么开发商的强拆行为就是不违法的。
其二,是违法强拆。即强拆主体并不具有法定职权,或者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而实施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合理补偿。俗话说合法的强拆万里挑一,违法拆迁违法的各有千秋,遇到如下几种情形就是典型的违法强拆了。
一、未补偿即强拆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即先补偿后拆迁,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强拆都是因为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极低,被征收人为维护自己权益而不签协议,由此征收方便动了强拆的念头,想以此逼迫被征收人。
二、暴力强拆
即使是合法强拆,手段也要合法,即文明强拆,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停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行为逼迫被征收人搬迁。断水断电、跟踪、恐吓,有的征收方为达目的,硬生生地将被征收人从家中拖出、丝毫不顾及其人身尊严及安全。
三、未告知即强拆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但强拆之前往往没有任何公示,也没有告知被征收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这使得强拆如同噩耗一般突如其来,还有的征收方蓄谋已久,趁着被征收人出门,家中无人,开着挖掘机,直接将房子夷为平地。
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之后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方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开发商提供不了三书一证一表,收房会被法院执行吗
会被法院执行。
开发商提供不了三书一证一表,属于违法建筑,不能通过审核,会被随时拆除,不能进行售卖,没有经过验收合格,有安全隐患。
开发商征用地荒芜三年,村民开荒种菜合法吗
大家好!我是三农领域的草根小盛,我是一位生活在农村的草根农民,喜欢土地上植物的气息,喜欢大自然的山山水水,喜欢绿色、质朴、原生态的三农生活。本人喜欢农业多年,对三农有自己的感悟,首先很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能把我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农村的乡里乡亲,来帮助你们,下面就是我的分享:
开发商征用地荒芜三年,村民开荒种菜合法吗?土地荒芜达一年以上,村集体是可以百组织村民耕种的。
法律依据:《土地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内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容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以上就是我的分享,内容供您参考,希望上面的分享能帮到您,我是头条号“草根小盛”天天分享三农生活,如果您赞同我的观点,请您帮忙点个关注或者点个赞吧,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或朋友家人需要,请把这篇文章收藏或转发给他们吧!谢谢了!
有些开发商强占土地,应该怎么办
强占土地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应当向有关部门投诉反应,拿起法律的武器回击那些不良开发商!
开发商购买了土地,十五年闲置不拆迁,居民想打官司要求拆迁,是否可行,法律规定能要到什么补偿
可行。
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房屋坼迁国家赔偿还是开发商
看征地的主体是谁,如果是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是私人开发商,双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在现实生活中,私人开发商都不会直接与房屋拆迁的户主谈赔偿事宜,他们通常会委托政府代其进行征地,这样就可以打着国家的旗号强行拆迁。
遇到开发商强行征用农民土地该怎么维权
遇到开发商强行征用农民土地该怎么维权?
在神州广袤的大地上,能具有强行征用农民土地权力的开发商根本就不存在。既然征收主体不存在,何来维权这一说?
征收土地绝对是政府行为,此外谁也不具备该权力。就是政府征用也要在土地征收相关政策框架内行政,不可乱作为。
如题主身边真有其事,也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维权,与当地主导该宗土地征用的基层政府打官司,即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开发商只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行事,他不具有征用农村土地的主体资格。一个连主体资格都没有的所谓开发商,显然也就没有资格充当这宗土地纠纷的被告人。
当农民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是对的。但必须清楚,在当下的大环境下行政官司难打(必须要有几条非常硬邦的理由),要有败诉的思想准备。笔者观点:不建议提起行政诉讼,一是诉讼成本过高,一般百姓难以承受;再则是否胜诉也是未知数。基于此,建议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为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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