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离婚时怎么认定房产归属人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离婚时怎么认定房产归属人的知识,包括协议离婚房子归自己,但房产证上却写的对方的名字怎么办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离婚了,房贷在我名下,但房子和房贷在协议书上归女方了,怎么办
- 离婚后一方身故子女可以继承遗产,这财产由谁管理
- 结婚后男方单独全款买房。房产证是男的名字。离婚时房子是谁的
- 协议离婚房子归自己,但房产证上却写的对方的名字怎么办
- 房子是两人婚后财产并且是女方名字,两人离婚了女方能卖房子吗
-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子归属是谁
- 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居住权吗
离婚了,房贷在我名下,但房子和房贷在协议书上归女方了,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签订有离婚协议,就应按协议的约定办理。离婚协议自男女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如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能撤销或变更,男女双方均应遵守。
你离婚后,房贷在你名下,但房子和房贷已协议归女方了,这时你可以要求女方一起完成房屋过户事宜并让女方何银行支付房贷。如果女方不配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履行协议内容,法院判决作出并生效后,你要求女方履行判决内容,如女方不同意,你可以依据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女方履行协议。
离婚后一方身故子女可以继承遗产,这财产由谁管理
离婚后一方身故遗产理所当然由其子女继承,这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如果子女尚未成年可以让其它直系亲属代为保管,直到子女成年后再归还,但如果子女愿意回到己经离婚父亲或母亲身边,那么这笔遗产也可以让其亲生父(母)亲代为管理,必竟血浓于水。
结婚后男方单独全款买房。房产证是男的名字。离婚时房子是谁的
您好!
如果按照题主问题的字面理解来看,结论比较清楚:
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不分割,归属于男方。
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题主提到“男方单独”,这个单独,指的是购房款全部来自男方个人财产。
所以,题主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这套婚后购买的房子的钱,到底是男方个人出的、还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购房款来源这个问题题主并没有表述清楚,请自行确认。从法条上的依据,按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上述两条标粗的字样,是多数老百姓家庭常见的财产归属来源。
假设购房款全部来自于男方婚前财产、或者男方父母给的,那么,这套房子也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假设是用男方在婚后挣的工资奖金等积蓄购买的,因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房产证上仅登记了男方一个人名字,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到的其他情况,这里不再罗列。
房产分割财产归属,不会因为结婚、离婚等婚姻变化而自然变化。
如果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依然属于男方个人,离婚不分割。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自一半,离婚时平均分割。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协议离婚房子归自己,但房产证上却写的对方的名字怎么办
如果协议离婚房子是归属于你的,但房产证上却写的是对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你可以去不动产窗口办理离婚析产,带上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上面要写明房子是归属于你的。
2、离婚证3、身份证原件4、不动产权证或者房产证土地证5、门牌证,这是非必要的,如果土地证房产证地址不一致需要6、户口本原件7、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房子是两人婚后财产并且是女方名字,两人离婚了女方能卖房子吗
女方应该不能卖房。因为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无论房主是谁的名字,改变不了房子的属性。两人离婚,如果对房子进行分割处置了,女方可以卖掉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但在现实中卖掉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丈夫放弃了房产,则女方可以卖掉房子。如果离婚时对房子没有进行分割处置,则还应算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处置房子,必须征求另一方许可。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子归属是谁
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
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扩展资料: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较多,其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形占绝大多数。
因离婚协议的约定与房屋过户登记通常具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在签订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达成后,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是否享有撤销权。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条款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另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情形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
可见,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只要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都应当认可其效力,当人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虽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排除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适用。
夫妻任何一方不享有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和一般赠与行为有所不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是通过离婚协议进行约定的,并非一个单独的赠与合同,其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而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均是因婚姻关系的解除甚至是为了婚姻关系的接触而设立,因此,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一种有目的赠与行为,其财产分割的约定具有明显的目的指向性,如果单独予以撤销,那么离婚协议就不完整。
以协议离婚方式解决离婚的目的就会落空,恶意利用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既达到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对原配偶和子女造成经济损失和伤害。
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居住权吗
这要看这个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还看离婚协议书或者裁定书对房产的界定,若是婚前财产,离婚又无异议,属男方单方面财产,那么女方就没有居住权,若是婚后购买的,离婚协议或裁定时进行了分割,属共同财产,现在只不过还未变现分割,那女方就有居住权,一直可以居住到可以分割时。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