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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犯罪的认定(间接故意犯罪是如何界定的)

admin1周前122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间接故意犯罪的认定,间接故意犯罪是如何界定的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请举几个间接故意犯罪的例子,谢谢!
  2. 什么是间接故意伤害罪
  3. 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
  4. 间接故意犯罪有哪些特点
  5. 间接故意犯罪是如何界定的
  6. 什么是间接故意犯罪
  7. 间接故意如何定罪

请举几个间接故意犯罪的例子,谢谢!

1、为了防止果子被偷。果园主人已经认识到私拉电网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而在园子四周拉上电网果园主人为防止果园内水果被偷,最终导致前来偷水果的李某触电身亡。这种就属于间接故意,放任了这种危害的发生。

2、年仅17岁的周某因偷自行车而被失主颜克于等人抓获。为了给小偷吃一点苦头,颜克于等三人用扳手和石块殴打周某。被打破头的周某突然挣脱,逃上了停靠在码头的大货船。韩应龙等三人也跳上船对周某进行围追堵截。

周某看无处可逃,就跳入河中,并向河对岸游去,游到河中央的周某自觉体力不支,准备游回岸边,但刚回游一两米便渐渐开始下沉,最终沉入河中。韩应龙等人在看到周某下沉时,并没有实施抢救,而是一直等到周某全身沉入河中后,各自离去。

三被告人不予救助,这种不作为行为导致了周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应当以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某日凌晨4时许,王某(系车主)与叶某(在逃)乘坐苗某(系王某雇佣的司机)驾驶的小客车,将村民刘某(男,77岁)撞倒。王某和叶某下车把刘抬至路旁,然后指使苗某驾车逃逸。苗某说:“不能走,走了罪更大。”

王某说:“如果被发觉,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一辈子也翻不了身。”苗某遂驾车逃逸。当天,王某又对叶某、苗某说:“此事对谁也不能讲。”事后,刘某因未能及时救治而死亡。苗某第二天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王某不久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

4、1999年3月,浙江省浦江县农民李家波和同在工厂打工的女青年项兰临相识并相恋,不久项兰临就怀孕了。同年6月,李家波提出要跟项兰临分手,并要项兰临去医院做流产手术。项兰临坚决不同意,几次欲跳楼自杀。

1998年9月5日中午,李家波与项兰临发生争吵,争吵中,李家波还用打火机扔打项兰临。项兰临感到绝望,走到走廊里,喝下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敌敌畏,又走进了李家波房间。此时,李家波不但没有及时去救人,反而一走了之,临走时怕被人知道还将房门锁上。

李走后很长时间,项兰临才被人发现送往医院,但因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后,李家波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扩展资料

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区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1、二者的相同之处有:

(1)在认识因素上,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在意志因素上,二者都不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此外,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分类只是犯罪故意内部的一种理论分类,在立法上确定罪名和司法上使用罪名时,都不使用这两个概念,统称为故意。如故意杀人罪不能分别称之为直接故意杀人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

2、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在认识因素上,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犯罪的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犯罪的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2)在意志因素上,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

(3)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对二者支配下的行为的定罪具有不同的意义。第一,对直接故意来说,危害结果发生与否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影响犯罪的既遂与否。第二,对间接故意来说,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是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

3、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犯罪有以下三种典型情况:

(1)行为人为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另一结果发生了,行为人对这一结果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2)行为人在追求一个非犯罪的目的的行为过程中放任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这一危害结果发生了,行为人对这一结果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3)在突发性的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

参考资料:间接故意犯罪--百度百科

什么是间接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主观:

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故意犯罪中包括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前者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后者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间接故意犯罪有哪些特点

间接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有以下特点: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这是间接故意犯罪与直接故意犯罪区别的关键。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间接故意犯罪是如何界定的

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间接故意的三种类型:

1、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2、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包括:

(1)为了追求某种危害结果而对同一对象可能造成的另一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

(2)对某一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时,放任对另一对象造成危害结果。

3、在瞬间情绪冲动下,不计后果地实施危害行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什么是间接故意犯罪

法律主观:

间接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有以下特点: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这是间接故意犯罪与直接故意犯罪区别的关键。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间接故意如何定罪

法律主观:

间接故意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吗可以。间接故意亦能构成诈骗犯罪,其理由主要在于:1、刑法目的的要求。刑法的目的在于追求社会的幸福,而非个人的幸福,因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无论产生于何时均是非正义的,容忍该种行为,也“有违最大多数人之最大幸福的刑法功利主义总原则”。2、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的要求。刑法的谦抑性并不是说刑罚越少越好,而是要求刑罚权的行使应限于必要的干预。3、实践的要求。上述行为人事前对自己的履约能力并无把握,抱着侥幸心理或者随机应变的态度,于事中或事后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对此种情况,如果一定要求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诈骗犯罪,显然不利于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上就是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到本网站咨询。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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