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其遗产?以下123律师网小系列将整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其遗产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权继承遗产?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不能作为配偶主张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同居没有“夫妻的名分”。
然而,有一个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同居,因为法律承认他们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幸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当然,如果死者一方以遗嘱的形式将全部或部分遗产留给另一方,幸存一方有权继承遗产。
参考法律:《婚姻法》 (I)第6条。
同居期间出生的子女及财产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以夫妻名义同居,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必备条件的,人民法院通知其重新登记结婚后方可受理;未完成结婚登记的,解除同居关系。
123律师网提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 《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物权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123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