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的权利,父母有孩子财产的继承权,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不受离婚的影响,父母和子女相互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若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
一、
父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中法定继承的规定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
夫妻之间相互继承注意事项
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同样,妻子去世,任何人也不得侵犯或限制夫对妻遗产的继承权。
2.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分割,即通常所说的“先析产后继承”,共同财产的一半为生存一方财产,另外一半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不得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3.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死亡,他方仍享有配偶继承权。
三、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