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损益并确认其收益的处理是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基本原则和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还有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以及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等。
一、
如何处理债务重组损益并确认其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并确认其收益的处理是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1.基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
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
3.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
5.相关税费的确认。
6.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
二、
债务重组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债务重组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之间债权债务情况;
2.协议各方之间债权债务的转让;
3.债权债务之抵销;
4.协议各方的承诺及保证;
5.争议的解决;
6.协议生效及其他。
三、
债务重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转股。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企业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企业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企业之间的债转股,而且,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2.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3.债务豁免。找法网提醒您,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企业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企业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企业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