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不代表立即生效。是否会生效,还需要掌握相关特点。很多人不太了解遗嘱的有效性或关联性,也不了解其特征。那么,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有哪些特征呢?123律师网站给你一些建议。合法有效的遗嘱有哪些特征
1.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遗嘱是基于遗嘱人的意志能够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订立无遗嘱能力人的遗嘱。
3.立遗嘱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由遗嘱人本人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果是遗嘱,一定是我自己签的。
4.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口头立遗嘱。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是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是在遗嘱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对遗嘱人死后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惩罚。在遗嘱人死亡之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变更和撤销,因此必须以遗嘱人死亡为生效条件。
如果遗嘱人实际没有死亡,在有关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告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也将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人短时间内再次出现的,相应的财产返还给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如超过两年,且财产无法返还,受益人应在其受益范围内帮助遗嘱人的基本生活,但承担法律义务的人不受此限制。
如何处理遗嘱之间的冲突
根据《继承法》第20条,遗嘱的法律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书面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因为遗嘱是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所以立遗嘱人有多个遗嘱的情况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内容不冲突的,不存在无效问题,但可以互补;但是,如果内容发生冲突,必然导致效力低下的遗嘱相应内容失效。衡量意志有效性的原则是:
1.公证遗嘱优先于普通遗嘱。遗嘱人要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才有效。几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且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2.后一种遗嘱优先于前一种遗嘱,即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以最后一种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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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经过公证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对经过公证的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进行再分配,则需要先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中未涉及的部分,仍可由其他遗嘱处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紧急状态解除后,遗产的分配应由其他遗嘱确认。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并存时,由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是生前与死后法律行为相结合的承诺和重要法律行为,在遗赠生前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赡养人必须按约定履行赡养遗赠人的义务,双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遗嘱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单方面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生前一般没有明确的义务。即使它是有义务的遗产,它的义务也不能与遗产支持者的义务相竞争。所以遗赠扶养协议比遗嘱更有效。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赠扶养协议中处分的财产的处分无效,但不影响遗赠。
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特征?如果遗嘱不符合相关条件,无论成立多早,都不会生效。要避免这个问题,立遗嘱时最好找专业律师。至于遗嘱的法律效力,你可以来123律师找律师为自己提供一个有利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