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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打我用刀犯法吗(被人打了拿刀吓唬人属于犯法吗)

admin4个月前64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别人打我用刀犯法吗的问题,以及和被人打了拿刀吓唬人属于犯法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如果别人一伙人打我,我拿刀捅死人了,是正当防卫吗

如果有人威胁,那么第一要务是报警处置。

如果受到一伙人围殴,那么要区分是什么性质和程度的侵害?

若仅仅是论理争执“讨说法”的行为视为“围殴”似有不当。

如果对你身体造成伤害,并有生命危险的急迫情况下;这时你的反抗行为可以视为“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指防卫的手段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防卫的结果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别人自愿撞我刀上犯法吗

关键取决于你拿的是什么刀。如果是水果刀或者菜刀还能好一些,如果拿的是管制刀具,你一样有责任。

假如说你拿着水果刀,菜刀正在那切菜或者切水果,这都可以理解,别人这时因为过失撞你刀上,你的民事赔偿责任非常小。刑事责任基本没有。

如果你拿的是管制刀具,还有可能同时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呢。

别人用拳头打我,我用刀子捅人算正当防卫吗

不算。算是防卫过当。别人用拳头打你,要看你捅他时他是否正在对你实施侵害行为正当防卫是对于侵害人正在实施的对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有害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而不是假想防卫。同时正当防卫也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如果是防卫过当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根据情况减轻或免于处罚。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被人打了拿刀吓唬人属于犯法吗

违法了,拿刀恐吓他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被两个人殴打,我身上有刀,把他俩捅成了重伤,会怎么判我

答,你身上的刀,是你准备好的吗?怎么判是以后的事,现在的事是,别人没有刀,你有刀,刀是随便带着的吗。别人成重伤,不是都怪这把刀吗。[玫瑰][刀]

别人来我家打我,我用刀刺了2刀,没大伤,算刑事案件吗

你这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1]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又称"特别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符合条件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如果有人要拿刀砍你,你应该拿刀自卫吗

谢谢邀请!

你大概也听说过龙哥事件吧!2018年8月27日晚,刘海龙醉驾,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遂发生争执。

同车的刘某某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后返回车辆。刘海龙却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被劝架,刘海龙仍追打于海明,后返回车里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

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

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对于这个案件,当时闹得沸沸扬扬,于海明被刑拘,前途不明。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以往的判决结果来看,于海明属于防卫过当,已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可能会认定有罪。

但是大多数人及法律专家则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于海明的做法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改变为正当防卫套上重重枷锁的局面。

最后,昆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随后,为了进一步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规范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最高检专门发布了正当防卫的案例,而龙哥事件就在其中之一。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进一步确立“无限防卫权”。就是指在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可以无限防卫,即使因此造成了施害者的死亡,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会因此触犯刑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哥作为先行者,以一己之力推动了“无限防卫”理念的落实,所以,如果有人拿刀伤害你的时候,可以直接拿刀反击,保护自己!

我是@有职业操守的小太阳,你的关注就是我的动力,让我们一起在头条学习、思考、成长!

关于别人打我用刀犯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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