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遗产分配要注意什么事项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遗产分配要注意什么事项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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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遗产继承法分配比例
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节目、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是平均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
您好!
夫妻一方过世,遗留下来的财产,千万不要认为都属于在世一方,而是要按照继承来进行分配——本来仅仅夫妻俩人的财产,可能要由多个人来分了。
继承问题,或者说遗产分配,可以说是每一个家庭都必然会面临的问题。一旦发生继承,有两个问题绕不开:一个是继承人的范围,一个是可继承的份额。
继承人的范围题主提到“夫妻,男方病故,男方有妈,有弟弟,有女儿”。
这个描述,其实基本上已经圈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妻子、母亲、女儿。这三类人,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其中题主提到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男方生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那么,将忽视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所以,关于题主问题,涉及到的继承人范围,基本结论是:
如果男方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如果男方生前没有合法有效遗嘱,其遗产由妻子、母亲、女儿继承。可继承的份额1.房产中的“遗产总额”。
题主提到“现有住房一套,为妻子住房”,其实这个描述很模糊,并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个人财产。
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用共同财产获取的,或者说“婚后没有用个人财产获取”,那么,这套房子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题主描述,更偏向于理解为“登记的是妻子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中,有一半儿作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现在变成了遗产。如果这套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而且确实是妻子个人财产,那么,房子将不作为遗产,不存在房产继承的问题。所以,题主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妻子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我们只就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做讨论。
这套房子中,有一半儿是男方个人财产,现在作为遗产。上述三个继承,对这部分遗产份额具有均等继承权,各自1/3,也即各自继承整个房产的1/6。所以,严格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相当于妻子有整个房产的4/6,男方母亲、女儿各自1/6份额。3.应该如何分配?
无论法定分配结果是什么,都需要继承人之间进行协商——所以,上述法定继承份额,提供的是一个分配依据,而并非一定要按此分配。具体分配结果,需要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
这里无法给出结论,只为题主提供一些建议。前提是,家庭和谐。
尽可能不要“向上继承”。例如,如果男方母亲继承,从理论上,未来不太长的时间内,可能还会发生一次继承(男方母亲过世),还需要对同样份额再办理一遍继承,比较麻烦;而且,如果男方有兄弟姐妹的话,发生转继承是必然的,更麻烦。前提是,妻子要孝敬婆婆,孙女要孝敬奶奶。可以考虑由女儿继承。这个建议的理由是,未来房子恐怕还是都需要给到女儿,在女儿孝顺的前提下,提前让女儿继承,可以免去后续再继承、再过户产生的麻烦、甚至费用问题。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都不想放弃,那么就按照法定规矩来,大家也不要争——只要继承人没有“出格”的事儿(例如,触发了不能继承的条件),结论就是如此,争执无非也是增加点麻烦而已,改变不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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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
您好!
把题主的问题稍微扩大一下,不说争夺遗产,我们先从继承权的角度说一下。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隔辈是有继承权的:
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
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
如果满足这两种情况,用题主的话讲,是可以“争夺”遗产的。其他情况下,隔辈人没有继承权。
以下从三个方面做一个说明。为方便阐述,我们把题主问题解释为“孙辈对祖辈的继承权问题”。
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孙辈不属于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这里并没有涉及到孙辈。这里有一个潜在的逻辑可以简单解释一下:
从理论上,继承人得到去世人的遗产,属于“所得”。既然有得到的,就得有付出。这里所谈到的付出更多的是指情感上的付出,例如,配偶相互的付出、子女对老人的付出、老人扶养子女的付出,等等。
在多数情况下,存在的“付出”是:
夫妻之间的相互付出。对于一个正常家庭来讲,这点比较容易理解,因为相互的爱情才走到一起。这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
父子之间的相互付出。父辈对子辈的养育,是父辈对子女的付出;子女必须要承担赡养义务,这是子辈对父辈的付出。
所以,以上两种情况,就确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再说说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前提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父母早亡、没结婚、没孩子。
同胞手足。这一类人应该算是最亲近的人,兄弟姐妹既有学员关系,同时又是一个“应该”相互支撑、帮扶的亲人关系。
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理论上,祖辈对孙辈的扶养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孙辈对祖辈的付出。所以,更强调的是祖辈继承孙辈,而不强调孙辈继承祖辈。
但是,以上所说,只是从大概率的家庭付出关系上来讲的,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所以,又开了两个口子:一个是代位继承,一个是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孙辈代替父辈、继承了祖辈的遗产。这种情况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父辈早于祖辈去世。例如: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爷爷的遗产份额中本应由父亲继承的,就可以由孙子“代替”。
这种方式的逻辑是:因为爷爷与父亲之间是相互付出的,但是父亲还没来得及享受到爷爷的“回报”就去世了。为了“奖励”父亲,让他应该继承的份额转嫁到父亲的儿子身上,就变成了“孙辈继承祖辈遗产”。
但是,本质上,并不是孙辈直接继承,而是分得了父亲应得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个人认为,遗嘱继承是我国现行《继承法》中最灵活、也应当成为最合适的继承方式。为什么?因为完全可以出于自己的分配意愿,想给谁给谁。
我们不去探讨这里的公平性问题,但是,如果孙子特别招爷爷喜爱、或者孙子真正赡养了爷爷,而我国继承法中又没有把孙子纳入到继承人范围,这时候,遗嘱的“人性化”就体现出来了:
爷爷写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孙子。
但是需要提示的是:遗嘱写给孙子(包括给到所有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机构),这在继承法规定中,叫做“遗赠”。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就在于:受遗赠人(孙子)在得知遗嘱订立人(爷爷)把财产留给自己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必须要做出接受表示,否则就视同为放弃。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爷爷”写遗嘱把财产留给孙子,结果没做这个动作,过期了,遗赠无效。
父母留下的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谢谢邀请,今天题主提道,母亲留下来的遗产子女应当怎样分配?母亲留下的材产,也可以说是儿女的共同材产,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儿子的材产,或是女儿的丨材产,比如母亲老了,需用扶养老人,单方一人一切费用不官不问,那就是不要材产也是不行的,农村从古代说起一般都是把材产留给儿子的,在近时代发现有的母亲是福婆材产很多也应该子女何礼的分配。祝友友们天天好心情。
如果一个人意外过世了,他的财产和,赔偿金是怎么分配的?
您好!
去世人生前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与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生前个人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属于遗产,按照继承规则进行分配。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分配规则上,参照继承规则进行分配。以下分别就这两类“财产”做一个说明:
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当一个人去世之后,TA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成为“遗产”。遗产,是要由继承人继承的。从分配规则上:
1.有合法有效遗嘱的,由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继承的遗产份额,按照遗嘱指定执行。
2.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其中:
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人来确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遗产的分配份额上,原则上,由法定继承人均分。当然,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例如谁放弃、谁少继承、谁多继承等。
赔偿金赔偿金是去世人身后获得的补偿,不算做遗产。
关于赔偿金的分配,一般来讲,参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均分(但是不强制)。这里给出几种赔偿金常见的分配方式,供参考:
由法定继承人均分(这是一般比较通行的分配规则)。给到更需要的人,例如去世人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未成年子女(用于其学习)、给到生活困难的配偶等。扣除处理后事的花费,剩下的由继承人均分。相比遗产分配,赔偿金的分配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所以,协商的成分,要更大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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