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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法定事由吗(借条诉讼时效中断后的计算)

admin2个月前607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的法定事由是,权利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或者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的,亦或者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中断。

一、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法定事由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的法定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找法网提醒您,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二、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能超过20年吗

  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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