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房贷怎么还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后孩子名下的房子还有房贷怎么办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夫妻离婚了房子还一起供合适吗
- 夫妻买房,贷款还没下来,离婚了怎么办
- 如果房子是按揭的离婚过户给对方,另一方还贷款可以吗
- 夫妻婚后有套房,房贷是婆婆付的,离婚怎么算
- 离婚后孩子名下的房子还有房贷怎么办
-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子怎样过户给子女
- 离婚后房子归男方但房贷还没付清,女方有责任还贷吗
夫妻离婚了房子还一起供合适吗
夫妻离婚了,房子还一起供,这样不太合适,离婚的时候双方对于婚前的和婚后的财产分割要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关于房子的贷款和房子的归属要有一个明确的约定,一切按照合同约定来办。反正离婚了之后仍然一起还贷,这显然不太合适,要妥善解决。
夫妻买房,贷款还没下来,离婚了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如果房子是按揭的离婚过户给对方,另一方还贷款可以吗
有两种可以过给另一方,贷款还完,转按揭(贷款转到房主名下)!反过来说如果你们是骗贷了,比如100万房贷,不想还了,假离婚办真手续把房产转移!!100万银行找谁要去!这种人比较多!追问:那要是他前妻不在了怎么办,岂不是过不了户了。
回答:你知道继承吗?父亲不在母亲第一继承人然后是第二继承人子女追问:不是的,房子是我丈夫和他前妻的名字,是因为孩子妈妈有外遇而离婚,后来就是老公一家还房贷,可现在房子还是他们的名字,既然他们都离婚也各有成家了,难道房子还不可以过户到老公名下吗回答:看离婚时财产是怎样分割的,如果是当时已经把财产分好了,怎么没有过户了。你看房本上还是两个名字。因为过户时要另一方签名的(女方,)!追问:离婚书上写好的,她的百分之五十留给孩子,两个孩子都在我老公名下,她走的时候什么也没要,可还欠十几万的房贷,钱是我们在还,可还有好的名字,这算什么,谁知道等我们还完了贷款,她要是不同意过户怎么办?回答:所以是房本上应有两个名字你老公和孩子的名!过户时房管局肯定要看的!补充:0夫妻婚后有套房,房贷是婆婆付的,离婚怎么算
其实这个很简单,夫妻二人都没有花钱,那么这个房子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怕房产证上有二人的名字,离婚时只要婆婆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是她付的钱,那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孩子名下的房子还有房贷怎么办
如果孩子未成年,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经济能力相差甚远,可以约定由条件好的一方多支付一些或者全额支付。
如果孩子成年人,请告诉他由他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当然,父母坚持帮忙还贷,可以随父母意愿承担还款责任。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子怎样过户给子女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离婚后房子归男方但房贷还没付清,女方有责任还贷吗
女方没有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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