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的意思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一起处理的,需要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一、
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中另案处理的意思是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由于某种特殊情况,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而将部分同案犯或犯罪事实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二、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本地区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三、
刑事案件的罪名有哪些
1.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其他。
2.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等。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