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拒不执行刑事判决罪的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是指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一、
拒不执行刑事判决罪怎么判
犯拒不执行刑事判决罪的将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通常情况下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
被执行人做什么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找法网提醒您,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如下:
1.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如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不作为行为,或者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等行为。
2.执行义务人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若是无能力履行,也不能逼死人,但是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本罪论处。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构成本罪的要求很严格,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情节严重”包括隐藏财产、逃匿、抗拒执行等。
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管辖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特别情况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