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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可以不用年审吗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进行定期检验必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但现实中,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支持。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精神,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不处罚,同样,行政机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乱作为。我的理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赋予了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的权利。且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这一职能足以替代年检年审。具体规定详见下列通知中第五条第(一)项关于年审的规定。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发布部门:浙江省公安厅发布文号:浙公通字[2006]55号各市、县(市、区)公安局:浙江省人民政府新修订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细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旅馆业的开业许可(一)旅馆业开办应具备的条件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专供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各楼层通道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并在休息包厢(间)的公共通道安装录像监管设备。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馆应当具备此条件。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有符合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以及熟悉掌握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对原先已获得公安机关批准,但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原则上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系统安装工作。(二)申请开办旅馆应当提供的材料1.开设旅馆业的申请报告;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及复印件;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三)审批程序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派民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审验,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二、关于接待旅客住宿浴室的管理接待旅客住宿的浴室(简称'宿夜浴室'),是指通宵营业,可以接待顾客住宿及通宵休息的各类洗浴场所。开办宿夜浴室,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填:宿夜浴室)。对原先已经开办但未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宿夜浴室,必须在2006年6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申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超过时限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不得通宵营业。继续营业的,将依照《细则》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处罚。开设于宾馆、饭店、渡假村等旅馆单位内的宿夜浴室,由该旅馆单位直接经营的,应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盗、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公安机关审验合格后,可以直接在原证的经营范围上加注'宿夜浴室'(需加盖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专用章)或重新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属于转让或由他人承包经营的,应另行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宿夜浴室应当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1)明确表示要宿夜休息的洗浴人员;(2)凌晨2时至清晨7时进入洗浴场所或仍在洗浴、休息的人员。三、关于住宿登记(一)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二)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馆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并在1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必须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境外人员住宿,还应当登记国籍或地区、入境时间、入境口岸、签证或签注的有效期、入境事由等内容。(三)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件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四)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信息登记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如单独一人到旅馆要求住宿的,旅馆可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关于对旅馆的管理检查(一)对旅馆的日常监督管理公安民警依照《细则》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对旅馆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并对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书面记录,检查记录由执行检查的民警和旅馆负责人或安全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民警对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对需要抽取少量客房进行核对的,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同意。核对工作可以由民警进行,也可以由旅馆工作人员进行。民警负责核对时,一般应由旅馆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旅客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来意,尽量取得旅客的配合;由旅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时,民警应当随同监督。进行核对身份时,民警不得随意进入客房进行检查。(二)对旅客房间的检查《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所称的检查是指旅客住宿的房间已成为实施违法活动、隐藏违法嫌疑人或藏匿违禁物品的场所,公安民警需要进入房间抓获违法嫌疑人、收集违法活动证据、查处相关违法活动而组织实施的检查。检查证明文件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办理的《检查证》。公安民警需要对客房内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搜查的,按照刑事办案的有关规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五、其他(一)关于年审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再对旅馆《特种行业许可》实施年审制度。对旅馆业经营者有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处罚。(二)关于培训新《细则》实施后,各地要全面组织旅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通宵经营浴室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细致地宣传新《细则》中的新规定,讲解旅馆业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方法、身份证真伪鉴别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及行为的能力。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浙江省公安厅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小区家庭旅馆是非法的吗
现在打的是一个擦边球,国家也还没规范到底该怎么做。一般都是以短租的名义,这就要求出租人要有合法出租的权利,房屋内所有设施设备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与客户要确认身份及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权责关系,否则,一旦出事故,会有很多麻烦。
没带身份证,如何办理酒店入住
没带身份证,正常情况下基本上是没有机会入住酒店的(不正规小旅馆除外)因为酒店是特种行业,公安部门对旅馆行业监管非常严格,无证入住,店家会被罚款200-500元,超过三次会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所以一般酒店不会去冒风险。另外还有明文规定国内客人只有两种证件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其他驾驶证,护照之类一律为无效证件,注意,临时身份证也属无效证件。
但如果真的忘带身份证怎么办呢?也有解决办法
去酒店说明情况,由酒店安排员工领你去辖区派出所(注意,一定必须是酒店派人领你去,不然派出所肯定不管)派出所会在内部联网的电脑上核实你的身份信息,如果不是逃犯之类的,会给开具一张允许入住的证明,过程非常简单,通常三两分钟搞定,然后就可以回到酒店正常登记住宿了。
宾馆用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能转让吗能的话需要什么手续或过程
转让宾馆、酒店经营权因没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可以认定转让合同无效。所以说是可以转让的。
1、变更名称1-1、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1-
2、重新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1-
3、变更名称后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1-
4、原《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2、变更法人2-1、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2、新、旧法人的变更决议2-3、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4、新法人简历2-5、原《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3、变更性质3-1、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3-2、重新核准的企业性质资料3-3、原《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4、变更面积4-1、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4-2、变更面积后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4-3、变更面积后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验收报告4-4、变更面积后加建房屋的竣工验收报告4-
5、原《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提交时查验原件。
民法典颁布后,非夫妻关系到宾馆开房属不属于违法犯罪
法典是圣神的,界限是清晰明了的!违法和犯罪,是两个层面的问题,犯罪必然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非夫妻关系去开房,首先违背了《婚姻法》的宗旨,是不道德的;其次,违背了民法典,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特种行业许可证怎么办理
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办理:首先需要符合条件,准备齐全材料之后,申请单位向管辖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审核机关对申请材料,申请单位经营场地进行检查。
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202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流程
宾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不需要年检。行政机关进行定期检验必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根据《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
(三)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五)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治安安全条件落实情况和交易、承揽物品;
(二)检查从业人员身份证件、工作标志,调阅从业人员名簿、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询问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特种行业进行治安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相关检查证件。未出示证件的,经营者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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