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一旦被诈骗了就束手无策,不会及时的保留证据。但是很多人不能分辨欺诈的证据,那么欺诈证据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欺诈证据有哪些
诈骗罪的证据有哪些诈骗罪的证据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携款逃跑或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二)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愿地交出财物;
(三)诈骗金额需要达到法定标准,一般在3千到1万之间。
此外,对于短信诈骗或电话诈骗达到一定的次数,哪怕没有被害金额也可能认定为诈骗罪。
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一)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二)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一)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三)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那么以上是编辑对欺诈证据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