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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婚怎么分配子女(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好吗?)

admin6天前73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法律离婚怎么分配子女的一些知识点,和离婚后,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好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女人四十岁,离婚带娃,请问这样的女人还有爱情可言吗?
  2. 老婆要离婚,但是有小孩,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3. 离婚后男方不按照协议让女方看孩子,这是什么心理,该怎么办?
  4. 夫妻离婚,女方只要一个女儿,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5. 离婚后,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好吗?
  6. 子女出资为父母购房,现在父母离婚了,房产今后怎么分配?

女人四十岁,离婚带娃,请问这样的女人还有爱情可言吗?

??四十岁的女人,不是豆腐渣!

她有着蜜汁般的甜蜜。

她有着桃花般的灿烂,

她有着石榴一般的火红热情。

??虽然离婚了还带着孩子,但她依然美丽昂扬。却没有了爱情可言!

??午夜垂泪换新生,总是伤心旧别情。

??撩乱闺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离恨。

如果有一天,

我们必须陌生。

我将用所有的泪,

冲去一切的恨。

从此,红尘路断、情义已绝。

我只和自己的孩子携手一生,相依为命。

?四十岁的女人离婚了,那将是生命中最沉重的打击。

如果,你将最好、最美的年华都给付了的那个男人都不珍惜你,你还指望别的男人给你轰轰烈烈、如痴如醉的爱情和呵护吗?

也许,四十岁的女人在男人眼里风韵犹存、温柔体贴、成熟性感、大方得体。

?但,要找个爱乌及屋的男人真的太难了。

四十岁离婚带着个孩子的女人,对于爱情可遇不可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静下心来,把孩子培养成才。

四十岁女人是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朵。

不管有没有学历,只要愿意洒下勤劳的汗水,都能养活自己、养活孩子。

??爱情,总是让人奋不顾身。

??风花雪月里的那个男人,总是让女人如痴如醉。

但,在陪伴孩子成长,

衣带渐宽终不悔的这段路上,

沉封爱情的渴望,

烟锁身体的欲望,

寄托深情的希望。

??总有一天,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图文无关,如侵必删。

老婆要离婚,但是有小孩,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一般来说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很大,对成长非常不利,所以很多家庭会因为孩子得过且过。但是如果家庭关系非常不和谐,吵架的日子多,离婚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有的观点是余生很短,为自己而活,可能持有这个观点的人大多还没有孩子吧。

离婚后男方不按照协议让女方看孩子,这是什么心理,该怎么办?

第一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对他进行罚款,甚至是拘留;如果他还是百般阻扰,那么实行第二步,告他!到了法庭,你只需要问他两句话:“你能保证我的探视权吗?”他肯定回到“能”;然后再问他,“如果今后不让看孩子,我要求变更抚养权,你是否同意”,他也只能回答同意。

注意了,这些对话都会被记录到庭审笔录里,作为你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证据。一般到了这一步,对方都会怕丢了抚养权不敢不让你看孩子。

遇到个别油盐不进的,直接第三步,要求变更抚养权。有了上面的庭审记录,还有自己平时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的录音,以及看孩子时被阻挠的视频等,带着这些证据去争取,成功的概率会高很多。

孩子健康需要父母双方共同陪伴,切不可因一己之私,影响孩子成长。

夫妻离婚,女方只要一个女儿,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您好,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的话,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认可该分割协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照顾子女以及女方的权益进行分割。

离婚后,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好吗?

只要双方同意,把房产过户给孩子,也就是赠与给孩子,是可以的。这样的事例也不少,凭多年的实践来看,这样后悔的人也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直占据和使用着房子,另一方一无所有,为了能有自己的房产苦苦拼博多年,还不一定如愿,后悔当初,肠子都悔青了。

子女出资为父母购房,现在父母离婚了,房产今后怎么分配?

您好!

这里有三个关键问题:

1.当初女儿给父母出资的时候,这笔钱的说法是什么?

2.至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从写法上不再赘述,可以自行搜索一下。协议的关键不在于怎么写,而是在于如何比较合理的协议。

3.如果房产发生继承之后,到底谁有继承权?

以下就这几个方面,做一个分析说明:

女儿出资的款项如何界定?

一般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出钱(例如,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等),很少有打个书面证明之类的——毕竟大家都很好面子,自己家人写个字据总有点见外的意思。

先说说有书面字据的情况:

如果说明是借款。这笔钱将作为父母向女儿的借款,是属于债务。亲兄弟明算账,父母离婚,这笔债务也要分担。这就涉及到后面财产如何分、债务谁来背、协议如何写的问题,后续再阐述。如果说明了赠与。这笔钱将作为女儿对父母的赠与,在没有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视为无偿赠与。这种情况下,再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毕竟是在父母婚姻期间、女儿对父母的馈赠。

但是,如果在没有字据的情况下,到底算是什么性质?多数情况下,视作子女对父母的赠与——无偿的。

如何协议?

按照题主描述,子女已经成年,所以不涉及子女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题主提到:女儿出了大部分资、父母出了一点点钱,且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下,从分配原则上,父母离婚时,一人一半,跟女儿没什么关系。

当然,既然是一家人,首先的问题就是要协商。这个没有绝对答案,看三个人协商的结果。哪怕没有上述说的借条、赠与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书,大家之间也是可以协商的:

结合前面的阐述,从协议内容角度,建议题主从三个方面做考虑:

优先考虑:将房产一部分留给女儿,其他父母之间分配。这种方式,从道理上,是完全说得通的——买房的钱,有女儿的份。如果能达成这种结果,作为女儿,不占父母便宜、也不吃亏,是最为合理的结果。如果协商一致了,父母双方签订协议,写完之后,赶紧先把房产证登记人变更了,不要拖延。中间考虑:父母把一部分钱“还”给女儿,其他财产父母均分。这种方式下,最大程度降低女儿的损失,能要回来一点是一点。房产的分配,女儿就不参与了,由父母决定。下等考虑:不管了,房子父母均分。如果依法分割,这种方式没毛病。但是至于合理不合理,不是法律解决的问题,是“人”的问题。

其中,女儿在三人协商中,是起到关键作用的那个角色。

未来如果发生继承,会是怎样的分配结果?

我们做一个假设:

(1)父母离婚了,房产各自一半儿。

(2)随后,父亲再婚。再婚之后,没有再生孩子,也不存在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若干年后,父亲先于再婚配偶过世,且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父母均已过世。

(4)父亲过世之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

这时候,房产的分配情况是:

母亲自有1/2份额。父亲的1/2份额,由女儿、再婚配偶法定继承,各自一半儿,分别为整个房产的1/4。这时候,这套房子的份额分配结果是:母亲1/2,女儿1/4,父亲的再婚妻子1/4。

这种法定继承结果,回答了题主所问:

父亲的房产与题主的妻子有关系,因为题主妻子作为“生子女”,是其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之前,房子与题主妻子没有关系。只有在发生继承之后,妻子才可能会分得部分份额。所以,“日后这房产归谁”,要看父母去世的时候,他们的继承人都有谁。

当然,父亲如果生前将房产做的产权变更,那题主妻子就可能继承不了。

最后再说一下关于离婚方式的问题

题主可能还是比较关心离婚协议如何写的问题,上面并没有给出建议。这里多提及几句:

离婚,可以协议,也可以诉讼。

协议离婚,要有《离婚协议》,否则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证。这个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只要双方签字画押、内容不违法违德即可。但是,从保险起见,最好做一个公证——根据题主描述,似乎家庭关系不是那么好。诉讼离婚,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个文书,不需要再做类似公证之类的手续,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公信力背书。

以上说明这两点,是告诉题主:如果三方(父、母、女儿)就离婚财产分割一事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对于过错较多一方,是有倾向性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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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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