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湖北省物价局,以及湖北省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21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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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
空置房不缴纳物业费,侵犯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业主缴纳物业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房屋资产保值、增值。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肯定的。但个别省市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的标准则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湖北省襄阳市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承担70%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应按当地物价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湖北省基本农田保护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防止乱占滥用耕地,保证农业生产稳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农田,系指本地区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规划人口高峰年内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国家对本地区农产品的需要所必须确保的稳产高产农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下称保护区),加强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称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保护区的划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农业部门负责保护区内农田的地力建设和生产管理。
第四条划定保护区应在市、县(含县级市、神农架林区、同下)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规划,制订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负有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
保护区内的农田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保护标志,制订保护措施,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制。
第五条保护区纳入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非保护区内,应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在城市规划区内划定保护区,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划为保护区的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在保护区的耕地内建房、建坟、采矿、挖沙、取土、建窑。
经批准征(拨)用保护区内耕地的,除国家建设项目用地外,凡占用一亩,由用地单位开垦两亩。无后备资源开垦的,由用地单位按被征(拨)用耕地年产值(年产值按《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计算,下同)的五倍交纳基本农田开发补偿费。
基本农田开发补偿费专门用于耕地开发和农田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具体收费及其管理、使用办法,由省土地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农牧业厅另行制定。
第七条市、县应根据发展需要,编制预备保护农田的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保护区范围。同时,合理规划,积极开发新耕地。
第八条农业部门要建立保护区农田质量档案,监测农田质量和地力变化,制定养地投入指标,建立地力补偿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和实施中、低产田改造规划和农田建设规划,建设稳产高产农田。
全省耕地地力保护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承包经营保护区内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农田,维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化肥,合理耕种和轮作,严禁掠夺式经营和破坏土地,不得闲置抛荒土地。
第十条因防洪、加固堤防等必须在保护区内取土的,可在预先确定的范围内取土,遇抢险等紧急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严禁向保护区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和排放有毒有害污水,不准施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对原建的有污染的企业和工程,应限期治理。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的企业和工程。
第十二条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管理、建设保护区和保护耕地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非法占用保护区内耕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耕地原貌,并处以每平方米五至十五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分别责令回填、移植、迁建、恢复耕地原貌,并按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除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御的因素外,抛荒保护区内耕地的,可由土地发包单位按邻近耕地当季产值的一至二倍收取抛荒费。此项费用作为村组的生产共同费用。抛荒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收回耕地,另行发包。
对土地承包者掠夺经营,不当耕作,致使农田地力下降、质量变坏的,责令恢复地力,并由土地发包单位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对保护区内耕地造成污染的,责令限期治理,由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所有罚没收入一律交同级财政。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由主管机关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21年
有5个标准按有无电梯定价五级有电梯每平米2.6元无电梯2.7元,四级有电梯2.6元无电梯2.1元,三级有电梯2.1,无电梯1.6元,二级有电梯1.6元无电梯1.1元,一级有电梯1.2,无电梯0.7元,这个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湖北省六月一号电费怎么算
湖北6月1日起执行新电价
从6月1号开始电价分时收费。
高峰时段:中午11:00一下午17:00。
晚上20:00一22:00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提高0.10%千瓦时。
低谷时段:00:00一08:00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降低0.18%千瓦时。
平段时间:08:00一11:0017:00一20:00,22:00一24:00平段电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此次居民分时电价由用户自愿选择执行。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投诉
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餐饮店停业两个月,到现在房东没减免房租,房租马上到期,但房东打算涨房租怎么办?
湖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一、经济专业资格报名考试费为40元/人、科。
二、审计专业资格、统计专业资格、国际商务师、消除设计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科。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实行滚动考试的科目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科。
四、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50元/人。
2022湖北考研须知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27日,我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报考点通知考生到现场进行确认。报考费统一网上缴纳。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我省报考点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我省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名。
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选择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包括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报名时,网上确认须提供所在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或所在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证件、证明材料的,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由发证单位收回毕业证书。
二、报名步骤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2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考生所报考单位2022年研究生招生公告以及考生选择的报考点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公告等,了解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考点考生接收范围、考试报名要求等重要信息,谨慎填报报考信息。
(一)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只接受高校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预报名。
2.网报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报名。
应届本科生可以选择在预报名时间或者网报时间内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3.网报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二)网上缴纳报名费
网上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的,报名不成功。
初试报名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为160元。
(三)网上确认
10月27日-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查看各自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做好网上确认准备。
网上确认上传材料时间为10月31日-11月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上传),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补充材料)。考生须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由报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确认要求如下:
1.网上确认需要上传的资料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湖北省物价局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