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查看犯罪证据犯法吗这个问题,派出所没有证据可以抓人吗通过调查被冤枉了该怎么处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判决书中发现伪造的证据怎么办
这要看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了判决书中有伪造的证据,还要看是什么诉讼,是刑诉还是民诉、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过后,还没过上诉期,那正好,在上诉时候对对方的证据提出质疑,比如说伪造的借条、欠条书面证据之类的,可以要求司法鉴定,笔迹、印章能鉴定出真伪,甚至书写日期是不是后来补的都能鉴定出来,现在科技很厉害。还可以在二审中对证据重新进行质证。如果是终审判决后才发现伪造证据的,就有点晚了,但还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十三种情形,其中第三种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如果是刑事诉讼,那是控方提供证据,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伪造证据,那就是犯罪行为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有个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同理,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另外,如果是公民故意伪造证据给公检法机关,试图陷害他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如果是行政诉讼,这种民告官的诉讼,由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如果行政机关伪造证据,可以给行政机关负责人罚款、拘留等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是民事诉讼中,对方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是就法说法,实践中要想发现判决书中的伪造证据很难,主要是很难举证证明,比如说公民如何举证公检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伪造证据。所以只能去信访部门了!
警方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把嫌疑人挂在网上追逃,是合法的吗
不是很好说。
1、拘留是要在紧急情况下,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较为严重的犯罪,防止其逃跑,自杀或继续犯罪采取的措施。不知道你说的证据确凿是到了哪种程度,在这一点上还不是很好说。
2、拘留期限一般为10天,特殊情况延长1---4天,对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和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7天。从总的期限上来说也没有超期。
3、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一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这肯定不合法,但会见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那么公安机关是以什么理由不让会见呢。而且你们的律师没有提出异议吗。
4、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的,可以申请获得刑事赔偿,做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没有证据可以抓人吗通过调查被冤枉了该怎么处理
抓人是民间通俗的说法,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分为涉嫌治安违法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涉嫌治安违法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六条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从上述规定来看,派出所没有证据时可以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嫌疑人进行盘问或拘传,但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时间。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