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行政诉讼怎么强制执行程序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行政诉讼怎么强制执行程序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 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超过180天可以法院强制执行吗
- 行政判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 土地征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 《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指哪些部门
- 行政诉讼诉讼费如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虽然仅仅两句话,但因不同解读,理解不一,基层执行起来非常困惑。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但是,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清晰,基层执法部门在限期拆除公告何时发布、公告什么内容等问题上,意见很不一致。
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超过180天可以法院强制执行吗
可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行政判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你好,这个不可一概而论,请看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四条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征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向谁申请强制执行: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1.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该机关通常指的是国务院或省级政府)2.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3.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4.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指哪些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属于行政组织机关部门。县,区,自治州,县级市,地级市,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派出机关。
行政诉讼诉讼费如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的诉讼费是50元每件,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就会缴纳诉讼费,如果原告败诉,就不退给原告,如果被告败诉,诉讼费退给原告,让被告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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