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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的规定(哥哥是我的直系亲属吗)

admin2个月前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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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2021年丧假的亲属范围
  2. 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
  3. 哥哥是我的直系亲属吗
  4. 民事中“堂”兄弟姐妹是近亲属吗
  5. 医保个人账户亲属可以共同使用吗
  6. 入党政审中,直系亲属那里可以只填母亲吗
  7. 在农村,你觉得舅舅和外甥算是直系亲属吗

2021年丧假的亲属范围

202|年老假的亲属范围是。如果去世的是老人,丧假的亲属范围是只能是儿子媳妇,姑娘女婿。如果去世的是子女,亲属丧假的范围是父母和其他子女。规定丧假是不能隔代的,意思就是祖父祖母,外祖父母去世了他们的孙辈是没有丧假的。并且丧假只有三天时间。

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山西省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就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着眼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领导,促进地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发展。

二、干部交流的对象

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交流对象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

1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2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干部,应在同级职位之间进行交流。

3新提拔担任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应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易地交流任职;新提拔担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要易地交流任职。

(二)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1现任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在同一地区、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2现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实行双重管理、以业务部门为主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1新提拔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的以及县(市)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的县(市)任职。已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的县(市)任职满一届的,必须交流(民族自治县参照执行)。

2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干部,必须交流。上述避亲交流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四)因工作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进行交流:

1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0岁,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5岁(任职年龄上限规定为65岁的,交流年龄上限可延至58岁),一般不易地交流。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已超过上述年龄的,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3经考核考察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三、干部交流的范围

干部交流应当有计划地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上下级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之间进行。地(厅)级干部一般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流。县(处)级干部一般应在地(市、州)范围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跨地(市、州)交流;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应跨地(市、州)交流。

实行双重管理、以业务部门为主管理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本系统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与地方或其他系统相互交流。

四、干部交流的组织实施

干部交流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开展干部交流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组织(人事)部门拟定干部交流方案。

2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研究提出交流人选,必要时应听取本人意见。

3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跨地区、跨系统交流干部,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人选后,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必要时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可提出交流意见,并组织实施。

4在干部调出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须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干部交流。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应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一地方或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需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免的干部,交流时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按有关规定需作离任审计的,应进行审计。

干部交流应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

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交流到地方工作的,须报中央组织部审批办理。

五、干部交流的纪律

为保证干部交流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干部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应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任何地区和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干部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安排。

2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履行干部交流的程序,集体研究确定交流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交流对象,不准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

3调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负责地向调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被交流干部的有关材料,不准弄虚作假;调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材料应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组织程序办理。

4干部接到交流通知后,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主管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同时将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调出单位应尽快将被交流干部的档案转到调入单位。

5干部调离后,不准干预原地区或原单位的工作,不准从原单位随带工作人员和携带交通、通讯工具及其他公共物品。

对违反上述干部交流纪律的当事人和责任者,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六、干部交流的配套措施

1把干部交流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对那些在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

2凡属组织确定交流的干部,任何地区不得征收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3被交流的干部,其配偶子女是否随调、随迁,可尊重干部本人意愿。配偶子女随调、随迁的,对其工作、就业、上学、住房等应优先安排。

4被交流的干部,可按住房改革有关政策购买一处住房。

5被交流的干部退休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已购住房所在地或家庭生活基础所在地进行安置和管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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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是我的直系亲属吗

哥哥和自己不算是直系亲属,而是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自己与伯叔、姑母、舅父、姨母之间等,都是旁系血亲。按照规定,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

民事中“堂”兄弟姐妹是近亲属吗

民事中“堂”兄弟姐妹,不是近亲属。应当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民事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堂”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通意见》第12条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医保个人账户亲属可以共同使用吗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这个方案的内容,以后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亲属之间共同使用,在这之前,很多地方已经出台了这方面的政策。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这个改革方案,主要核心内容就是对于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问题进行改革。按照现在的政策,在我们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6%计入医疗统筹基金,2%计入个人医保账户,但是单位缴费部分要还有按照30%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只是这30%的比例不是平均划入,而是按照年龄结构的不同按比例划入,年龄越大,划入的比例就会越高。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如果折算成缴费比例就是2%,如果再加上个人缴费的2%,实际医保基金平均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就是4%左右,年龄大的可能达到5%以上,年龄小的大概在2.5%或是3%左右。

按照这种方式划入,造成很多年轻人,身体健康的人,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完,同时那些年龄大的人,身体健康状况比较差的人不够用,让这部分资金不能有效的运转和激活,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浪费现象。针对这些问题,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精神,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今后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从这个规定来看,今后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不但是自己可以使用,还可以用于家中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到药房买药的费用,同时还可以用来帮助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等,这个使用范围相对于现在来讲就比较宽了,特别是可以用个人账户资金来帮助亲属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创新性的举动。当然大家需要注意的,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离正式颁布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但是大方向应该是不会变化的。根据这个意见精神,不过今后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能会比现在少了一半左右,因为今后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只是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部分不再返还到个人账户,取而代之的是门诊报销统筹费用,也就是说今后到门诊看病可以不用社保卡个人账户的钱了,门诊就诊费用最低可以报销50%。

综上所述,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以前由于国家医保部门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家属可以共同使用,但是各地方政府出台部分地方政策,只要家庭成员之间报备以后,就可以用来在家庭成员之间到药店买药,也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之间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今后个人医保卡在家庭成员中使用,可能会是全国性的政策,个人医保卡亲属共同使用将会完全合法化,简单化、方便化。

入党政审中,直系亲属那里可以只填母亲吗

1、规定:有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盖章;没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党党组织盖章。

2、建议:按《入党志愿书民》中填写的“工作单位”来办理。

在农村,你觉得舅舅和外甥算是直系亲属吗

查了一下直系亲属的解释: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

舅舅,是母亲的哥哥或者弟弟,自然和外甥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界定,不是直系亲属。不过,个人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舅舅不是直系亲属,胜似直系亲属。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句话叫娘亲舅大,就是在母亲的娘家,最有话语权的是舅舅,最有必要照顾外甥的,也是舅舅。特别是在农村,有重要事情,比如婚丧嫁娶,盖房等大事情,或者矛盾发生时,如果很难解决,都会想到舅舅,会请舅舅出来,主持局面。一般,舅舅的意见就是处理结果。从称呼上,也可以看出一些,如舅老爷,舅姥爷,舅公,舅爷等。

关于近亲属的规定,哥哥是我的直系亲属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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