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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时用手机作弊,老师应该怎么做
重要考试这种把手机带到考室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高考和成人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室前要通过“安检”,手机和其他通信设备都会被轻松检测出来,关机并放到物品存放处。如果被发现考生带手机进入考室,该科成绩零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高考。
平时考试和期末考试,学校没有安检设备,考生在考试前,学校都要进行考前教育,考生不得带手机进考室。
如果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带手机,监考老师立即收掉考生的手机,如果考生拒不交,立即报告场外监考员。考生知道,该科考试成绩记0分,监考老师可以继续让他作答,以免影响考试纪律,也可以由教导主任带到考务办公室进行教育。
监考结束,监考老师,填写考试记要表,填写清楚考生作弊情况。
如果发现自己孩子,被老师打手心打屁股,该怎么处理
昨天,我六岁的孙子也被老师揍了。揍的挺厉害的,走路都变了样。我问,老师为什么揍你?孙子说,他把作业本揉成了纸片儿,课本也弄坏了。我问,老师怎么揍你的?孙子哭着说,用笤帚把儿。孙子那种狼狈相,让我又好气又好笑。我问他,屁股疼吗?孙子说很疼,现在还疼呢。我笑了笑说,疼就对了。
老伴儿心疼地扒开了孙子的屁股,屁股红红的,很心疼,生气地说,老师太狠了。我说,老师一点儿也不狠,这样一通揍,肯定教会了孙子如何守规矩,如何爱惜书本,这样的规矩有时不是说教能管用的,惩戒是最有效的方法。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碰到了孙子的班主任,她要告诉我昨天的事儿。我没让她叙述,告诉她,这样的打很有必要,特别是现在的孩子不打不长记性。以后,凡是孩子不学习,违反纪律,不良习惯都可以惩戒,狠狠地。
孙子也在跟前,我说的话,他也许不完全理解,但我能发话,让老师狠狠揍他,估计他的小心灵也会震颤一下,估计以后肯定收敛他的毛病。
老师打,惩戒学生,应该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儿。只要不是恶意的,偏激的惩戒,不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坏影响,相反,老师用这种方法教会学生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该做了要付出代价,起到警示作用,会对他今生的人生有好处。
假如一味纵容,包容,放大孩子的缺点,温水煮青蛙,孩子将来会很惨的。我们这里一直流传着“从小偷针长大偷金”的故事。故事简单,却发人深思。
家长舍不得管,舍不得惩戒,又不让老师惩戒,孩子没有挫折感,没有担当,没有责任感,发展下去,将会有很多孩子在溺爱中被毁掉。网友朋友们,你没觉得是吗?
自己上小学二年级时被老师经常罚到不吃饭,现在想想过去了,你有哪些被老师惩罚过的经历
我只念过三年书,在上学期间胆子小很怕老师,特别听话守规矩就是从来不举手提问被点到名也只是低着头不吭声。上课老打瞌睡,但成绩都是前十名左右。念三年级下学期时语文老师对我挺关心,我家里很困难早上总是等饭吃就会迟到,不迟到就会饿肚子,每次迟到我就被罚站在教室外边。大多数中午我干脆不回家,老师们自己烧饭吃,有时他们叫我我不去就送一碗饭给我吃,后来我干脆放学躲在半路玩,等有同学来上学我才也上学。记得有一次老师把我骂得直掉眼泪放声大哭。她点名让我回答问题因为她知道我懂想我给同学做个榜样,但我磨磨曾曾站起来手在绕着衣裳角眼不敢抬就是不吭,老师生气了,用鞭子打在我桌子上,恨恨的说,么用的伢儿!磨子压不出个屁!长大了吃屎都接不着热的!坐下!今晚留学!打扫卫生!后来这一学期上完了我就顶我父亲的班去上班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我就开始胆大起来,变的无法无天了。也许老师她不知道我现在比她还能讲,多半是她骂醒的。
学校要求学生统一买课外资料可以举报吗
可以举报,不过建议联合全班或者全校的家长一起举报。总之,范围越广越好,这样能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学校和教育部门迫于压力,就会统一停止学生购买资料。学生不用写作业了,老师也不用批改了。学生有更多的时间享受童年生活,老师也能有更多时间陪伴自己的家人和孩子。至于课外资料,校外辅导机构可以肩负起这个任务。如果把校外辅导机构一起举报更好,顺便把教辅类书籍出版社也一起干掉,斩草除根嘛!没有了源头,也就不存在教辅资料了。
学校未经过学生同意私自给学生订大量书籍是否违法
学校私自订购课外辅导书籍违不违反规定,要看具体情况。
所有人都知道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但对于义务教育有很多人却理解成了免费教育,这是很片面的。对于义务教育我国实行的是“两免一补”政策,免除的是杂费和书本费,而书本费只指教材,教辅不在免费之列。
对于教辅,虽然不是免费的,但国家对教辅的订购也是有规定的,一是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只能一教一辅,也就是一科只能订一本辅导资料;二是规定了书目,这一般是由各省发布可以订阅的教辅目录,而寒暑假作业也在可订的范围;三是规定教辅资料由学生自愿购买。
从现在对于教辅的政策执行中也的确存在一些让家长不理解的问题。一是所谓的自愿只是被动的自愿,哪位家长会不给孩子订教辅,也正是如此,有些学校就干脆不做这方面的宣传,让家长误会;二是这些年教辅的价格上涨的确不少,年前不是还有不少家长吐糟天份寒假作业的吗。但这真的不要怪学校,收再多的钱学校不仅得不到一分,而且教师的教辅还要学校付。
以上这些教辅书籍的订阅是符合规定的,哪位家长真不想订也可以不订,此时学校强行让订就不符合规定了。
现实中,却也存在着大量的学校和老师让学生购买其它教辅资料的情况。当然由于其中风险的问题,由学校统一订购的情况少了,但老师让学生订资料的情况却真不在少数。
很多人此时可能想到的是利益,老师从中拿回扣,在此不赘述,我不能说没有,但我认为大多数老师倒不是为了回扣,而是为了学生成绩。
但即使是这样我也不认同,国家规定一科只能有一套辅导资料,是有其科学性的,如果学生能很好地学习,用好这一套教辅,是可以取得好成绩的,多订了其实是增加学生负担,老师们要做的也不应该是用大量的机械做题这一简单粗暴的方法来提高学生成绩。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许多学校(这是城里学校居多)学生每科三四本辅导资料,学生每天晚上要十一二点才能睡觉,这绝对不是科学的方法,是以牺牲学生身心健康为代价的,这是最低效率的教学和学习。
去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减负30条”发布,可以预见今年一定是减负大年,国家也一次次发出信号,减负再难也要减到底。在这个时候不按规定多订教辅,不论是学校还是老师,面临的违规风险会更大,是得不偿失的事。
更多教育观点、教学经验、学习资源、教育技术,敬请关注“轻风教育”。教师向班里的学生推销教辅,被开除,处罚重吗
作为老师,我认为这一处罚过于严重。老师向学生推销教辅,给人第一感觉就是气愤,但是因此被开除,给人感觉就是惋惜。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2018年3月6日,曹县信息港发布了一条题为《曹县某小学让学生到指定书店买学习资料,书店人群爆满!》信息,此消息在朋友圈广泛转载、持续发酵,引起很大反响。曹县教育局经走访学生及学生家长,发现庄寨镇庄寨小学一年级王艳梅、潘惠家、佟项娟、秦苹利、王阿峰、孙俊花6名教师,私自向学生推销学校附近“学生书店”出售的《100分闯关》和《一课三练》课辅资料。该行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庄寨镇庄寨小学王艳梅、潘惠家、佟项娟、秦苹利、王阿峰、孙俊花6名教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责令庄寨镇教委免去孙少生庄寨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庄寨镇教委分管副主任王彦首诫勉处理,给予庄寨镇教委主任陈文仪全县通报批评。
从这个事件来看,教育局开除这6位老师和撤职校长,从这个处罚决定后,该县教育局已经启动了对教师处罚的最高级别,即接触聘任合同,相当于开除,这一处罚更有有“杀一儆百”,平息民愤的意思。
向一年级的学生推销这么多资料,而且还是到固定的书店购买,其目的已经显而易见了。我查了一下这两本资料的价格还不便宜,加起来原价在30元左右,按照校门口小书店的价格,一般在10元左右一本,这样的话,假如每本老师获得10元左右的提成,那么一个班的提成大于是500元左右,按照小学老师的工作量,一般带两个班,那么应该在1000元左右的提成,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因为这点钱被开除,难免让人惋惜,这几位老师也会后悔莫及,不给他们改正的机会,虽然我不想给这几个老师辩解,但是我认为教育局的做法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
向学生推荐资料,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其中也有其现实原因,比如学期末没有资料可用、学生做题太少,出现问题没法进行补偿练习、教育部门征订的资料质量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有些学校学生等需求等等。但是推荐资料不同于推销资料,不能指定购买地点,作为家长,如果老师说需要某套资料,我会积极配合,没有什么怨言,多数家长应该也是这样的。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网络的发达,现阶段教师不仅要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还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让自己的执教更加符合规定,不能想当然而为之,否则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学校老师因初三学生晚到二十分钟,罚学生罚站将近两个小时,学生一天感到腰酸疼痛,这种情节算严重吗
首先,你这个问题有点哗众取宠。迟到20分钟,一节课就45分钟!迟到20分钟,罚站两小时,站了两小时就一天就腿疼腰酸了?夸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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