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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

admin2个月前72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拆迁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些知识点,和婚前男方有工厂,婚后拆迁,拆迁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拆迁补偿,以股民分配形式,只有一方有股权,这笔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 结婚后,男方的拆迁款是男方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 动迁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4. 离婚诉讼中一方的拆迁保险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婚前男方有工厂,婚后拆迁,拆迁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

拆迁补偿,以股民分配形式,只有一方有股权,这笔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按照您说的情况,这笔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男方的拆迁款是男方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这里我们可以分为两个概念来看,如果该房屋是结婚前获得的,那么该房屋的拆迁款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注意,补偿必须是以房屋面积进行计算,如果按人头计算补偿则不可以)。如果该房屋是在结婚后获得的,那么房屋拆迁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动迁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

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二、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的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

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一方的拆迁保险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婚前房产被拆迁的,房屋拆迁的所有补偿,均属于对被拆迁人个人的个人财产。

如果被拆迁人拿上述款项去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实质上新房仍属于其个人的财产,跟配偶无关。但是如果购买的新房不是一次性支付,存在银行按揭贷款的话,那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升值部分依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以主张分割。

另外如果被拆迁方购房时把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即使可以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最终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了另一半的名字,就视为对该方的赠与。

如果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私信咨询我。非常乐意为您解答。

婚前男方有工厂,婚后拆迁,拆迁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

婚前男方有工厂,婚后工厂遇拆迁获利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如果刚结婚,没多长时间就分手了,那拆迁利益女方是没有份的;如果结婚有好几年了,而且夫妻双方都在为厂子打拼,那遇拆迁利益,女方是有份的,但女方有份,拆迁益利不等于和男方均分的,因为厂子毕竟是男方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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