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价格包含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三个重要方面,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是根据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根据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或者是根据阶段及期间混合进行支付的。
一、
建筑工程的价格包含哪些重要方面
建筑工程的价格包含以下重要方面: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
发生工程价款纠纷解决办法
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
2.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作出裁决;
3.去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范围
找法网提醒您,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的范围有: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有权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