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人身损害赔偿失效期是几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损害如何求赔
- 轻微伤追诉时效是多长
- 意外伤害赔偿后20年还赔吗
- 申请伤情司法鉴定的时效期是多久
- 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 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
- 交通肇事伤者二次赔偿有诉讼时效吗
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损害如何求赔
根据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这里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所谓“受害人”,是指因为产品存在缺陷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人。受害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受害人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在索赔的对象上,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后,受害人既可以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即受害人在时索赔时有选择权。被索赔一方(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先行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损害的结果,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损害的结果,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对于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和要求赔偿的请求权的期间,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轻微伤追诉时效是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依你所述是轻微伤,从受伤害之时开始计算时效。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
依法可追究的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意外伤害赔偿后20年还赔吗
不赔,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申请伤情司法鉴定的时效期是多久
伤情鉴定是有时效和标准的。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损解释》主要的内容包括:权利义务主体、与工伤赔偿的区别、赔偿范围、赔偿标准、适用时效等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权利义务主体。权利主体也就是那些人可以在受到人身损害时依据该司法解释请求赔偿,主要包括受害者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义务主体是那些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实施侵权行为、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具有因果关系的自然人和单位。
第二,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如果是非工伤事故、第三人侵权、无偿帮工等不具有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在请求民事赔偿责任时参照使用《人损解释》。
第三,受到人身损害赔偿时,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损解释》对每个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依据也一并进行了规定,其中人体损伤等级、伤残鉴定是影响赔偿金额多少最关键的因素。
第四,在损害赔偿支付的方式上,一般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具体依据赔偿义务主体的给付能力和是否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但对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五,精神损害赔偿也在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但《人损解释》中并未有详细的规定,具体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无论是发生在2004年5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的人身损害案件,只要是在该日期之后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案件,均适用《人损解释》。但是在此之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需要再审的人身损害案件,不适用该解释。
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
3年
3年。根据《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受到人身侵害的时间算起。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等影响诉讼时效的因素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生效。
交通肇事伤者二次赔偿有诉讼时效吗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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