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遗嘱公证的程序吗?关于这个问题,123律师网已经为您整理了以下信息。如果你想知道遗嘱公证的程序,请和123律师网一起读下来。相信你看了下面的知识,会对遗嘱公证的程序有所了解。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1.遗嘱人申请
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居住的公证处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必须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等。
(二)需要公证的事项和公证目的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复印件和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遗嘱人还应当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员需要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有权处分被处分的财产。
公证员认为遗嘱人的申请符合条件,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支付公证费有困难的,可以书面申请救济。
3.遗嘱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员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遗嘱内容,公证员制作书面材料,由在场的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证书的颁发
经审查,公证员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起草公证书,连同文件一并提交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经审查同意后,公证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不得涂改或者翻印。必要时应加盖公证处校对印章。应当制作公证书,并将部分副本送交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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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收到公证书
遗嘱人会收到公证处的公证书;必要时,也可以由公证处发出。由公证处发出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书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编号。
遗嘱人的遗嘱必须真实,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同时,遗嘱人不得通过遗嘱公证取消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将部分或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