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admin7天前766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2. 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3. 员工与公司签的5年劳动合同到期后该有什么权力
  4. 签过自愿解除合同书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2021年有什么变化

变化解读】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并无变化;

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

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

(1)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

(2)增加了两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明确了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双倍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题目所说的这一具体情况并没有明确规定。唯一一条跟题目有关的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合同法》提出的并不是工龄,也不是连续工龄,而是工作时间满10年。工龄这一概念实际上国家在不断弱化,作用会越来越小,新的法律法规一般都不提供您这一概念的。

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虽然大家一般是指工龄1~10年,但确实有概念上的差别。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指的是必须要职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否则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是职工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罚则也非常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给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而且这个双倍工资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也就是说10年前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单位原因没有签订,那么应当支付10年的双倍工资。但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劳动争议维权的有效期是一年,劳动监察的维权有效期是两年,还要看具体情况。

第三,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劳动合同法》没有特殊照顾,这是为了保障用工的平等。一般来讲,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话就业也算是稳定的,如果我们不胜任工作被单位解除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长时间再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最长能达到24个月的应发工资,有些职工是巴不得被解除呢。但是,千万不要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然后以违反规章制度的条件被解除,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果说距离退休不足5年,由于身体条件原因很难再持续坚持工作。那么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内退(就是内部退养),当然用人单位也有可能不批准。如果职工不适合岗位要求,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转岗,但是用人单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是安排职工待岗。待岗跟内退也差不多,只不过发放的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而已。

我们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女工人50周岁,男工人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除非我们在特殊工种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女同志可以45岁,男同志55岁退休。但是,要有合法有效的职工档案。另一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政策是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男同志就可以50岁,女同志45岁退休。不胜任工作,不代表失去劳动能力。所以,想提前退休还是蛮难的。

总体来看,我们法律的规定是想方设法让我们保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一直工作到退休的。如果随着年老体衰不胜任工作了,还是建议找用人单位转岗或者内退吧。

员工与公司签的5年劳动合同到期后该有什么权力

员工与公司签的5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部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签过自愿解除合同书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一、根据题主的描述,对基本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1、A公司、B公司是两家劳务派遣公司,题主是用工单位招聘的,但是劳动合同分别是与A公司、B公司签订的。

2、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解约后,用工单位让题主与劳务派遣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又让题主与劳务派遣公司B签订了劳动合同。

题主的问题是:能主张多少年的经济赔偿。也就是想问工作年限是否连续计算。

二、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连续计算,主要是看题主能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

1、能否证明用工单位与A公司解约时,要求题主签署的《个人自愿解除合同书》,是用工单位要求你这样做的,比如,当时的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

2、A公司、B公司、用人单位是否是关联企业

3、题主能否提供以下类似的单据

用工单位发出的处罚单、奖励单(A公司时期、B公司时期)

文章分享结束,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和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e51444b38149193c.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