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会起诉的情形有案件已经经过了追诉时效。或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转移而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
一、
何种情形下检察院不会起诉
以下情形下检察院不会起诉:
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将不会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间
1.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
检察院起诉后能撤诉吗
找法网提醒您,开庭审理前,检察机关可以撤诉。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6.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