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五种情况,即"婚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其中,第五种情形规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是指以下情形:
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和其他原因,不能引起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隐瞒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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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治疗无效,或者明知对方婚前患有精神疾病而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经长期治疗无效的;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姻没有建立夫妻感情,很难生活在一起;
四、一方欺骗另一方,或在婚姻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五、双方为婚姻登记,不同居,无和解可能;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虽同居多年,但未建立夫妻感情;
七、分居两年因感情分歧,没有和解的可能,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离婚而又分居一年,彼此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新婚姻法已经规定)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有过错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处罚,或在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有过错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没有和解的可能。
九、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十、一方好恶好恶,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经反复教育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离婚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关系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是离婚的法律条件。“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是一项实质性的规定,也是同意或不同意离婚的法律条件。
“无效调解”是一项程序性规定,不能被视为离婚判决的法律条件。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在许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感情会破裂。从这个意义上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破裂”的反映然而,在一些离婚案件中,虽然调解“无效”,但这并不是说夫妻“确实已经分手”。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努力与不足、深度与缺乏深度的差异,直接影响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表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有不同的含义,“调解无效”并不意味着“感情确已破裂”。因此,“调解无效”不应作为确定“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依据在审判实践中,我们既不能把“感情破裂”等同于“调解无效”。“调解无效”也不应简单地被用作“感情破裂”的标志。更不用说“无效调解”作为离婚判决的法律条件了。离婚的唯一合法条件是“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请问分居半年可以离婚吗
请问分居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多久,什么样的分居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在分居前需要达成协议吗?(例如分居协议)希望通过分居达到离婚的目的通常是没有意义的。最好尽快起诉。分居在法律上有严格的概念,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除非得到普遍承认,否则很难确定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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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中有许多问题,为了实现有效分离,有许多地方需要注意。本文对许多与分离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解释:无论分居持续多长时间,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离婚程序必须执行。如果双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