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撤销是申请撤销的人是起诉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是本人自愿的,在宣判以前提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般包括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共同债务的分割方式等。
一、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撤销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撤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销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申请撤销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销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起诉需要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