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报案后,对于有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且已经立案的案件,报案人一般不能撤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那么您知道派出所立案怎么撤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派出所立案怎么撤案
派出所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会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可以进行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
派出所受理不立案如何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三、
派出所立案之后可以撤案吗
派出所立案之后可以撤案,但要符合下列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不应当予以追责的情形。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派出所立案怎么撤案要看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则不允许随意撤案,不构成犯罪的才能撤销案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派出所立案怎么撤案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