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如何保护个人信息这个问题,我们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应该如何保护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信息保护三不做是什么
- 我们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应该如何保护
-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个人和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采取措施以保护个人隐私
- 如何关闭手机个人信息保护功能
-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国家和个人分别应怎么政治题:为了保护公民
- 实名举报怎样保护个人信息
信息保护三不做是什么
保护个人信息做到三个不:
1、微信权限不乱开。
微信作为拥有十几亿用户的社交平台,很多人都喜欢把生活发在朋友圈分享。所以在使用微信时,这几个地方需要着重注意。所以在加好友上面要设立一个门槛,尽可能的少添加一些“无用”好友。
2、陌生号码不要接。
现在的手机都自带陌生号码识别功能,能够自动的为你过滤掉有潜在危害的号码。就算是有陌生号打过来,也有“骚扰电话”“广告推销”之类的标识出现,很大程度上为我们避免了风险。
3、测试题不要做。
但其实,在测试题当中,有很多是需要输入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信息的。像这类的信息输入是会被存入后台,相当于自己把信息给了陌生人。所以,当遇到测试题要求输入真实的信息时,就要保持警惕,立马退出了。
我们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应该如何保护
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要保护自己的资料,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泄露包括电子邮箱等个人资料。
拓展资料: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方法:1、取完快递应该及时将个人信息给撕掉,然后进行销毁,以防一些不法分子,别有用心。
2、银行卡小票也要在丢弃时,进行销毁,防止不法分子用小票信息进行诈骗犯罪。
3、不要随便留下你的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
4、网上交友,不要随便给陌生人个人信息。在网上进行评论时,也要注意,不要随便写和自己个人信息有关的内容。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公安机关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收集的,以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形式记载的,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合法、必要、准确、安全的原则收集管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明确所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在传输、存储、使用、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保证信息安全。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准确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发现公民个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或者删除。更正或者删除不准确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经过审批并留存操作日志。公民个人信息更正或者删除前已经进行数据交换的,更正后应当重新进行数据交换;删除后应当及时向原数据接收单位通报。
公民申请更改个人信息的,收集该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核查。确有错误或者确需更新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处理;经核实无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资料、物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移交、销毁的及时移交、销毁,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公民个人信息实行分级存储管理,对不同等级的信息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对通过视频监控和其他技术监控系统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应当明确安全保管单位和存储期限。
第九条通过网吧上网登记、旅店住宿登记等方式向公安信息通信网传输公民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十条因侦办案件、行政管理等执法需要,经授权可以对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比对、统计、研判。非因执法需要并经授权,公安机关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使用公民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权限,确定授权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关部门及其民警分类分级授予使用权限。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公民个人信息使用授权。部门职能调整、民警工作岗位变动或者调离公安机关的,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撤销使用授权。
个人和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采取措施以保护个人隐私
个人要提高保护能力,选择正规酒店、民宿入住,重视自我隐私防护和偷拍装置甄别,在公共场所及半私密区域要留心检查是否有偷拍装置,定期更换家庭监控器的密码,防止隐私视频泄露传播。
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隐私保护制度,采取严密的控制措施,确保在未征得用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避免将用户隐私用于营销目的。
如何关闭手机个人信息保护功能
您可以在【帐号与安全→社交帐号绑定】中选择关闭,取消帐号绑定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国家和个人分别应怎么政治题:为了保护公民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国家的话当然是赶紧立法,出台相关措施,公民自身需要平日里多关注信息安全方面的事件,不将个人信息透露给别人,对终端中的重要数据加密管理是最好的。
实名举报怎样保护个人信息
一、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法律法规
依据《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