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租房合同无效可以收回房屋吗(租房合同写着中途退租押金不退有法律依据吗)

admin3个月前64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租房合同无效可以收回房屋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租房合同写着中途退租押金不退有法律依据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租房合同写着中途退租押金不退有法律依据吗
  2. 夫妻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房子卖了,合同有效吗

租房合同写着中途退租押金不退有法律依据吗

您好,欢迎关注我们的公号“法律知视”,获得更多法律帮助。

您提问里的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中途退租的情况,属于您违反了合同条款,作为惩罚条件房东有权予以不退未到期的房租。

租房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都能如约履行合同条款,遵从双方达成的合同共识。除了有明显重大不公平条约的情况签署的合同时,可以将合同视为无效。

例如:房租未到期不租了,房东要求您赔偿巨额的损失,或要求人身伤害等等,明显有失公允的情况。

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经常租房时,遇到类似因工作调动或生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租住要求的,建议您以后签署合同时,可在合同里添加上一些条款:如中途退租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留出相应的转租时间给对方。或者至少租满一定期限后,可以正常提前告知对方解除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签这类条款,除非遇到一个好房东,如果是中介基本不会愿意这样租。毕竟大家租房和转租等等都需要耽误很多时间,嫌麻烦的人都不太愿意折腾。

关注“法律知视”,了解更多法律法规。

夫妻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房子卖了,合同有效吗

关于这个问题,先说答案,夫妻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房子卖了,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可以卖出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智力发育正常),签订合同是他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涉及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合同即为有效合同。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并不是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因素。

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是否就能够把房子卖了?不一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夫妻共有的房屋,未经另一方同意,是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这时问题就产生了,合同虽然有效,但无法办理产权过户,不能过户,也就意味着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签合同的一方(卖方)就需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看到这里,想必您就明白了,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是有效的,但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产权的变更需要共有方同意才可以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一旦另一方不予配合,过户将无法完成,买方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并没有被卖出去。

上述只是一般情况,也有例外。也就是通常说的“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受让人在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注意,善意取得要求同时满足前述三种情况,即不知道卖方是无权处分,交易的价格属于正常市场价,且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只要不满足任何一点,如明知房产存在其他共有权人,或买卖的价格不符合正常市场价,或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都不构成善意取得,即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既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旦另一方知晓该情况,就可以阻断该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请求追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出卖的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假如买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况,此时,不知情的一方的权益如何保护?

假如买方确实不知道卖方无权处分房产,且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了房屋价款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此时不知情的另一方是无权再追回被卖出的房屋了。但如果其利益遭受了损害,其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无处分权的人(即卖方)要求损害赔偿,即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此举的目的在于保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交易被随意撤销而引起秩序的混乱,第三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按照正常价款购买的房屋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其合法权益也是应当受到保护的,不知情的一方向无处分权的人要求赔偿也非常合理。

关于租房合同无效可以收回房屋吗和租房合同写着中途退租押金不退有法律依据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f4d8a90019b0e122.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